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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路口淨空 九月起大執法


小毛
2004-08-31, 08:47 AM
汽機車駕駛要注意了!內政部警政署規畫的第二階段路權大
執法將從九月一日起執行,主要是取締不依標誌指示違規左轉、佔用左、右轉車
道等有關路口淨空之六項重點違規項目,違者將處駕駛人新台幣六百元至一千八
百元罰鍰。
此外,今年六月起實施的幼童乘坐安全椅強制放置於安全座椅,也將從九月一日
起嚴格取締,違反者,駕駛人將被處五百元罰鍰。
九月起執行的路權方案以路口淨空為重點執法項目,共有六大項,分別為一、違
反「停」、「讓」標誌、標線規定,即行車經過畫設有停讓標誌或標線的巷口或
路口時,未減速、禮讓;二、直行車佔用(暫停或行駛)左、右轉彎專用車道;
三、左、右轉彎車佔用直行車車道暫停,妨礙直行車通行者。
四、汽車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有前行或轉彎之車道交通壅塞而逕行駛入交
岔路口內,致號誌轉換後仍未能通過,妨害其他車輛通行;
五、汽車左、右轉彎前不先駛入內(外)側車道,或左、右轉彎專用車道,即予
轉彎;六、不依標誌指示違規左轉。
警政署指出,違反上述規定的汽機車駕駛人,都將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罰新台幣六百至一千八百元。
警政署表示,這項「路權優先安全第一」交通大執法將至少延續三年,分三階段實施,除今年七月及九月兩階段共十六項重點執法外,今年十一月第三階段的執法,將取締有關行人安全的四項重點違規項目。
警政署統計,今年七月起執行的第一階段十項重點違規項目,第一個月就攔檢了
十二萬五千六百多件違規,大部分都是口頭警告,真正開出罰單的違規案件只有兩萬九千八百件,佔違規案件的一九%。
警政署強調,七月一日起執行的第一階段十項有關行車秩序之重點違規項目,如雙白線路段變換車道、變換車道前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跨越禁止超車線超車等,仍將繼續取締,執法將至少持續三年的時間,汽機車駕駛人不要心存僥倖,應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
依規定,小客車(客貨兩用車、計程車及民國八十年以前出產的小客車除外)搭載四歲以下,且體重在十八公斤以下的幼童時,應安置於安全椅,且安全座椅不得放置於車輛前座。
交通部考量部分車輛後座不夠寬敞,放置三個安全椅可能有問題,放寬家中有(含)三名以上幼童,最大年紀的孩子可自行坐在車輛後座靠窗邊。

大同
2004-09-01, 07:32 AM
毛董:
謝啦

樂大
2004-09-01, 10:38 AM
下面引用由小毛在 2004/08/31 08:47am 發表的內容:
警政署統計,今年七月起執行的第一階段十項重點違規項目,第一個月就攔檢了十二萬五千六百多件違規,大部分都是口頭警告,真正開出罰單的違規案件只有兩萬九千八百件,佔違規案件的一九% ...

狗屎一堆..!
我第一天就被開了一張過彎未打方向燈的...罰900...!
它就躲在那種紅燈時也可以右轉(有右轉指示燈)的路口...
它就看最外線的車(準備右轉)有沒有亮方向燈...真的是...
我有打方向燈..但前面路邊有車檔,我就曉微反打方向盤..反打時方向燈就自動歸位的..所以才會.....
有法便有破..!!
把故障警示燈打開...一路暢快到底(因為警察只會躲在路邊看你那邊方向的燈有沒有亮..另一邊則不管..!)

BABY
2004-09-01, 05:05 PM
呵呵 ~ 那以後開車出門都給他一路打著"故障燈"就好啦 !
才不至於因為這樣而被開罰單囉 ! 唉 ~ 只有採行(消極之做法)了 !
各位要使出"渾身解術" , 才能看緊自身的"荷包"囉 ! >.<"

三八賓
2004-09-02, 09:07 PM
其實.....小弟不瞞各位大大~小弟本身滿支持的~
因為....常常在路口就被那些粉機車的駕駛給堵到~
最內線右轉....或是直接從慢車道左道~或是要左轉
確佔著直行車道~或是綠燈要直行硬是從左轉車道切出來~
喇叭按了也不理~一付老子不怕你撞的樣子~看了就粉討厭~
但.....開小樂大大這種警察也太機車了吧!!!!!!!!!有點太址~
開不出單就找這種下手~我也常這樣~
為了閃摩托車而方向燈跳開~
唉~...............

阿儒
2004-09-04, 12:50 AM
11月好像還有喔!

BRABUS
2004-09-07, 06:36 PM
除掉路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