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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國道飆時速243 飆女被起訴


老斑鳩
2007-07-24, 11:57 AM
苗栗檢方調查,今年3月4日凌晨1點多,有8輛汽車分成兩批,先後在苗栗縣竹南段南下路段飆車,其中有3輛車的時速超過200公里,分別為謝宜芳的時速243公里,及邱姓、盧姓男子時速204公里、202公里,其餘5輛車的時速從130公里至180公里不等,8輛車都違規改裝「電動翹牌器」來逃避測速照相,但國道警方仍循線查獲這些飆仔,邱、盧2名男子因坦承不諱,已獲檢方裁定緩起訴處分。
消息來源: 自由電子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jul/24/today-so10.htm)
看來, 置杯架還是有風險啊, 各位車友的黃金右腳要控制一下喔~~~

樂大
2007-07-24, 12:18 PM
飆女..!!!
想太多了吧...
只是因為車主是過女的名子吧..!!

蔣爺
2007-07-24, 12:24 PM
只要不過收費站!!!
警察就查不到囉!!

杏仁
2007-07-24, 12:29 PM
警察取締其它七名飆仔時.是以從台北交流道上去後.到竹南收費站的時間為依據..正常70分鐘..他們30分鐘就到了..被媒體關注的案子.警察辨起來特別用心..

樂大
2007-07-24, 12:30 PM
就算過收費站也可以講沒有..!(同型車那麼多,誰說那是我的車)
頂多換車牌而已..!

杏仁
2007-07-24, 12:45 PM
下面引用由小樂在 2007/07/24 00:30pm 發表的內容:
就算過收費站也可以講沒有..!(同型車那麼多,誰說那是我的車)
頂多換車牌而已..!

同型車有.但車牌不可能一樣吧..且是一同進站的...賴都賴不掉,
這七個是後來被抓出來的..媒體若沒報出來.這七個應該會沒事吧..

小尹
2007-07-24, 02:48 PM
挖勒\\這幾個人被媒體害慘了\\\

老斑鳩
2007-07-24, 05:04 PM
再補充一些法律知識: 什麼是"緩起訴":
遇到犯罪的事實明確,證據確鑿的案件,為了開一條自新的路給真心悔悟的被告,允許檢察官有權對此類被告,作出緩起訴的處分,在緩起訴的一定期間內,被告都能保持良好的行為,沒有違反緩起訴的條件,則據為緩起訴的犯罪事實,便一筆勾銷,免了他的訟累與刑罰。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38004&ctNode=96)

孝慈
2007-07-24, 05:13 PM
真的是女的~因為那天我也在場.....

crazys
2007-07-24, 05:31 PM
莫非你是7個其中之1嗎 :em11: :em11: :em11:

孝慈
2007-07-24, 06:42 PM
沒有~我只是跟車小弟~那天我沒有開車~哈~~~

樂大
2007-07-24, 07:49 PM
下面引用由杏仁在 2007/07/24 00:45pm 發表的內容:
同型車有.但車牌不可能一樣吧..且是一同進站的...賴都賴不掉,
這七個是後來被抓出來的..媒體若沒報出來.這七個應該會沒事吧..

不可能在收費站是就開200多吧..!!

kiev
2007-07-24, 08:04 PM
下面引用由小樂在 2007/07/24 00:18pm 發表的內容:
飆女..!!!
想太多了吧...
只是因為車主是過女的名子吧..!!

真的是女的阿...
很殺的猛女
只是現在要低調一點吧

杏仁
2007-07-24, 08:12 PM
下面引用由小樂在 2007/07/24 07:49pm 發表的內容:
不可能在收費站是就開200多吧..!!

看看這個 (http://1-apple.com.tw/apple/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5&ShowDate=20070724&NewsType=twapple&Loc=TP&Art_ID=3669476)

2007-07-24, 09:34 PM
這篇說 警方從車子上交流道開始算時間到收費站然後算出時速 這樣也可以算舉證嗎? 但很懷疑攝影機應該沒辦法把車牌照出來吧 (照車流那種) 結論是 要呸又要翹牌的話 是上了交流道到下都不要經過收費站對嗎
= =a

心動
2007-07-24, 10:05 PM
還是注意安全重要^^

naimalajumbo
2007-07-24, 11:06 PM
下面引用由晃在 2007/07/24 09:34pm 發表的內容:
這篇說 警方從車子上交流道開始算時間到收費站然後算出時速 這樣也可以算舉證嗎? 但很懷疑攝影機應該沒辦法把車牌照出來吧 (照車流那種) 結論是 要呸又要翹牌的話 是上了交流道到下都不要經過收費站對嗎
= =a

邱暉閔昨獲知被緩起訴無奈說,開快車車牌已被吊扣到十月,加上超速罰一萬兩千元、飆車三萬元、改造車牌三千五百元,現在又要罰八萬元,一共罰十二萬五千五百元,「一罪好幾罰,實在很悶。」
真的要一罪好幾罰也只能認哉囉....誰叫罪證確鑿呢.....
要飆都不要經過收費站當然是最好囉!路程中也都不能有條杯杯囉....
其實這樣的路段也蠻多的ㄚ!只能說他們真的是"太衝了".... :em06:

0wnage
2007-07-24, 11:58 PM
下面引用由naimalajumbo在 2007/07/24 11:06pm 發表的內容:
邱暉閔昨獲知被緩起訴無奈說,開快車車牌已被吊扣到十月,加上超速罰一萬兩千元、飆車三萬元、改造車牌三千五百元,現在又要罰八萬元,一共罰十二萬五千五百元,「一罪好幾罰,實在很悶。」
真的要一罪好幾罰也 ...

這點小錢 這些潘仔應該不會太在意 後庭菊花茶還是高濃度芭樂汁賣幾次就有了

阿瓜
2007-07-25, 12:33 AM
這些車不是有人裝無線電嗎?也不會先聽聽路況或派前導車去探路,真是有勇無謀,以前我在玩硬皮鯊的時候(300俱樂部還沒成立時),都會有車友開一般車先去探路,用無線電回報路段是否安全,有無車潮ˋ散落物ˋ警車及照相,這樣飆起來才不會提心吊膽,也盡量不要影響其他用路人為前提

保富
2007-07-25, 02:32 AM
對高檔車來講240公里?感覺也還好芭 更何況又是半夜競標 之前尖端賽車場競標狂女也不少阿 跟她們聊了幾句 還說環場跑也還好 高樹競標比較有感覺餒 更何況現在國產車改裝到250大有人在呀! 之前我女友趕時間開我車飆到190問他說還好拉 !現在的女孩子膽子越來越大餒!!

3D2079
2007-07-25, 11:22 AM
站大的意思是說,拍到違規超速的車輛並無牌照,同型車又很多 只依進收費站之影像來舉發,似乎公信力不夠

bimmerm3
2007-07-25, 04:17 PM
我比較好奇的是.已經翹牌了.她們是怎樣抓到的........怎麼查到的...這麼強..

菜尾
2007-07-25, 07:09 PM
警察是比對前後收費站同車型錄影存證的時間去推算
那位車主很不巧的在不可能的時間內出現在下一個收費站
又那麼剛好那種車型說實在的其實沒有很多(跟國產車來比)
所以鐵口直斷就說是他嚕!!!
不過由於是逕行舉發,所以根本不得而知開車的是哪位!!!
所以依照行照上的姓名開罰!!!又那麼剛好車主女性...
到底開車的是誰!?已經不重要了...
重點是...警察真要抓! 想賴也賴不掉..除非不過收費站...

330SMG
2007-07-26, 12:54 AM
下面引用由菜尾在 2007/07/25 07:09pm 發表的內容:
警察是比對前後收費站同車型錄影存證的時間去推算
那位車主很不巧的在不可能的時間內出現在下一個收費站
又那麼剛好那種車型說實在的其實沒有很多(跟國產車來比)
所以鐵口直斷就說是他嚕!!!
...

其實是不能舉發的,但實際發生的事情有點複雜,該說是陷害吧,要怪只能怪媒體炒作的太厲害了,讓這事沒有台階下,而警察又用了點.....,才變成這樣的

Nimo-Wang
2007-07-27, 01:06 PM
我覺得這個案例只是依個警告開快車的樣板
再由媒體放送
如果這幾個被告上訴的話,
等風聲不要那麼緊
應該會沒事。
理由是警察根本沒有直接證據說照片裡車子的車號
只能根據推測(過兩個收費站的時間跟距離)
當事人只需提出不在場證明即可(例如在家裡睡覺)
警察大不了可以開個改置杯架的罰單罷了(現場抓到沒法逃)
不過這樣幹,時間會拖長,
對經濟能力許可的人來說,
花點錢讓雙方都有個台階下,
也是一個解決方案。

菜尾
2007-07-27, 01:16 PM
問題是如果說在家睡覺
那是人在家睡覺並不是車在家睡覺
可能還要證明車子沒有離開過自己的家
但是如果前後收費站都清楚的拍到出入站時車牌號碼
那不就百口莫辯了嗎?! 不然就是說有人看到車被幹走,但是車主在睡覺並不知道
早上起床後,又自己跑回來(變形金剛的劇情@@)
總之沒當場抓到人,都是以逕行舉發的方式開單告發...
到底是公平還是不公平呢!!!?!?!??!?!

zc3900
2007-07-27, 11:37 PM
他的車後面有無線電不可能那麼巧有車跟他一樣吧!而以法院叫住台中友人出庭不來也能定罪太離譜啦!

小俊
2007-07-28, 12:23 PM
好李家在..那天沒跟...

小俊
2007-07-28, 12:28 PM
有很多新聞都是亂炒作的.事情不是那樣..講的也離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