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8, 09: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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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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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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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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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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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syc0527
我想店長應該是生氣~~為何請別人吃過期商品?
卻沒有先問問店長~~~~~~店長你要步要吃?~~~~這過期商品?
哈哈哈
深夜裡的
16歲少年
命好的~~~早就在夢周公?
歹命的~~~還在超商打工?
雖說公司有公司的規定~
是沒錯
但是違規總有分~~輕與重
而違反公司這樣的規定就被告
那台灣的法院真的不夠用
真得需要開的像7-11ㄧ樣多3步就ㄧ家才夠用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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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果!
台灣一年的訴訟案件是500多萬件
台灣小小一個葉子大小的地,現在有1600多位法官
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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