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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12-16, 10:33 PM   #12
ㄚ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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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ctor 查看文章
我比你年輕8天耶:p
這房客人其實不錯
也沒拖欠我任何房租
只是現在因為刑事上的問題
也不清楚是不是被警方給抓了
我寄存證信函只是因為找不到人
她也不可能會繼續承租
因此我想要拿回租賃物
還要告到法院喔
好複雜
你有房屋在出租,所以我告知你最正確的作法,當然還有其他的方法,差別只是有無後遺症而已。
另外,可以的話,租約最好去公證,這樣若租約到期,只要依公證法以公證租約請求強制執行即可,不用訴訟請求返還租賃物。會比較快。而且,有公證的租約,承租人比較不會耍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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