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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4-09-23, 10:41 PM   #21
ab9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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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感謝站上的同學給予建議
本次事故處理也接近尾聲了
跟各位回報一下最新的進度

1.事故後與承辦員警討論肇責判定,該承辦員警告知我
本事故會定位為後方車輛未保持安全距離,導致追撞
2.雖然初判報告尚未出爐,但與保險公司討論後認為
我方基本上沒有肇責,所以選擇出險維修,並委由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並協助聯繫對方談和解事宜(我方0肇責,不影響保險係數)
3.對方因本次事故受傷,不論肇責為何,強制險一定會啟動並理賠
但也因此導致我明年的強制險保費會受影響而調升
4.對方今日主動來電,表示願意賠償我的車損與約定時間簽和解書
因為我的強制險有理賠他的醫療費用
所以先前顧慮的醫療部份也算順利解決了
5.雖然還沒有法律上的肇責判定作為依據(初判報告要1個月後才可申請)
但如果雙方調妥和解條件,也就不需要送事故委員會鑑定
保險公司的專業在追償車損與談和解時幫我節省了很多事
也縮短了事故的善後時程

結論:保車損險,遇到事故時,修車費不用自己塗牛屎
而且保險公司協助處理後續的事宜,不用自己去找對方談判
強制險只要對方有受傷就會理賠,是屬於強制啟動的項目
所以對方醫療費用可以理賠,對談和解是有幫助的

以上提供各位參考

此篇文章於 2014-09-23 10:46 PM 被 ab9938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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