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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6-08-02, 02:38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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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裝車還有五個月可驗車 變更登記

明年一月一號起,汽機車設備變更規格將有新法上路,針對近來引發討論,民眾自行改裝的氣體放電式頭燈,防撞保險桿等,明年起都必須辦理變更登記,並通過檢驗。對於已經改裝的車輛,交通部提供半年緩衝期,受理民眾申請檢驗,進行變更登記。 (彭群弼報導)中廣新聞網 2006-08-01 08:00


公路總局表示:配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訂,交通部與內政部在六月底共同發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針對汽機車,可改裝及不可改裝的項目,進行修訂。其中,HID氣體放電式頭燈,防撞保險桿,汽車裙部,擾流版等空力套件,尾翼輔助階梯等,都提供有半年的緩衝期,已經改裝的車主,可以利用這半年時間到監理機關辦理臨時檢驗,通過後完成變更登記程序,成為「合法改裝」。

公路總局表示:以防撞保險桿為例,實施第一個月,一共有1483輛進行檢驗,其中只有11部未能過關,主要原因包括太大,或周圍有銳利邊角或邊緣,需要修改。

根據公路總局頒訂的檢驗標準:防撞保險桿包括必須與底盤大樑或其他主要結構連接,不得遮蔽燈光或牌照,不得突出兩側,前方延伸長度不得超過30公分,後方不得超過25公分等等。至於明年一月份起將納入檢驗項目的空力套件,包括加裝俗稱大包圍的裙部,尾部擾流翼,越野車安裝爬上車頂的輔助階梯等等,都不得突出兩側或前後方,影響行車安全,不得有銳利的邊角,不得阻礙駕駛視線等等。改裝車喜歡更換的汽車排氣管,明年起也將納入檢驗項目,同意民眾改裝,不過,出口必須在後方,不得突出兩側,距離地面不得少於10公分。目前最熱門的氣體放電頭燈,規定也要驗車,辦理變更登記。燈光角度,亮度需通過檢驗。燈具需通過形式認證。

至於明訂不得改裝的項目,包括:引擎,底盤:包括方向盤位置,傳動系統,煞車裝備,懸吊系統除了避震器可以改裝,但不能變更車身高度之外,其他通通不准改,車身不能加裝燈飾,車燈不能噴色或貼膠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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