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單個文章
舊 2015-10-07, 01:13 PM   #18
picolo
註冊車友
 
picolo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12-09-12
文章: 46
精華: 0
車型: F82 M4
贊助: 未贊助
引用:
作者: ChouChou 查看文章
這招之前有用, 但現在對於被攔下來直接開單的人已經沒用了, 監理所還是會去追新車主的, 尤其是如果新車主是關係人 (如親人), 這在法律上叫做 "虛偽的意識表示", 可以被視為無效, 也就是故意規避!
如果是懷疑被拍到超速逾60公里者, 在罰單寄給你之前 (事發五天內), 你過戶給另一個人可以這樣搞, 聲稱你不知有超速, 這樣法律不會罰新車主, 新車主可以有權裝傻, 那就不用扣牌, 只要罰駕駛人錢即可!
正解。被攔了,只好開另一台車了。
小弟一年前 在北2高,遇到超速拍照,本來以為紅白斑馬都是拍車尾的大牌 但一隻紅白斑馬 用雷射槍遠遠地往後照我車前的大牌 意識到的時後 已經來不及 又怕煞太緊 被追撞 所以只輕踩了油門一下 攔停我 我下車很客氣 簡直就是很卑微地 一直跟男員警說 很抱歉 沒注意到時速 一不小心就開快了 一直道歉 後面跑來一女警 說要扣車帶回警局 男員警說不用了 給他開單就好 於是逃過一劫
picolo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