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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10-22, 04:04 AM   #61
註冊車友
 
周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09-05-01
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29
精華: 0
車型: e36/318/m42/4d
引用:
作者: 鄴水朱華 查看文章
大致上OP的講解已經很詳細,不過裡面有幾點小弟幫忙修正一下:

1. 沒帶錢的話,除了ETC車道,其他車道都可以過,一般回數票車道,或者現金車道都可以;過車道時跟收費人員表明忘記帶現金,也沒有回數票可以使用,收費人員會開給你一張"欠費單"。在繳費期限內,過"任何"收費站都可以結清,結清的方式如下:

A. 通過"小型車回數票"車道:除了你這次過站的小型車用回數票*1之外,另外附上你的"欠費單",和小型車用回數票*1(用來結清你欠費單上面的一次過路費);也就是總共要給小型車用回數票*2+出示你的欠費單,收費人員會在你的欠費單上蓋章,請記得保留你這張蓋過章的欠費單,保障自己的權益

B. 通過"小型車現金"車道:基本上跟前面一樣,差別在於現金車道可以給現金,當然也可以給回數票。不過要特別注意的是,只有現金車道會收現金,所以如果你打算用"現金"來結清你的"欠費單",請務必要走"現金車道",別造成收費人員的困擾。

為了怕有車友還是不能理解,我把通過現金車道,順便補繳一次欠費單的所有可行範例寫在下面:

a. 給小型車用回數票*2+出示你的欠費單
b. 給小型車用回數票*1+現金40元+出示你的欠費單
c. 給現金80元+出示你的欠費單

反正重點就是,小型車過路費*2就對了,一次是前次欠費要還的,一次是本次通過收費站要繳費的。


2. 如果你過到大型車收費道(不管是現金或者回數票),一樣也是一張"欠費單"。不過必須繳交50元現金,或者一張大型車回數票,反正一個蘿蔔一個坑,小型車過大型車專用車道,就是要繳大型車的過路費,國道的過佔計數器是看車道的,底下也是鐵片感應器,不要認為是收費人員不通情理或者刁你,如果他跟你收40元,差額10塊是要自掏腰包賠給高公局的!


3. 沒帶現金也沒回數票,千萬別過ETC車道,基本就會被多開一張600塊的罰單,這是ETC的自動錄影中抓下來舉證的單子,屬於道路交通違規罰緩,所以總共你會收到兩張要付錢的單子,一張是要去ETC遠通補繳的40塊過路費,另外一張是交通罰單600塊。很多人都只繳了600塊的罰單,因為那張單會依照車牌登記的地址,掛號寄過去。其實ETC的40塊過路費欠費單,也是會寄到同一地址,只是很多人都以為繳了600塊的罰單就了事,事實上這兩張單子的費用都要繳,因為一個是過路費,一個是罰緩!

除非你的車牌有登記安裝過ETC,不管是OBU(E通機??)沒電,餘額不足....這種就只需要補繳40塊的過路費。(eTAG應該也是比照辦理)


提供各位車友參考。
在遠通繳費只要四十元
而在7-11印單繳費就要再加五元的手續費共四十五元歐
周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