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引用由frances在 2010/05/05 10:19am 發表的內容:
兩個方案:
1. 廢死,但是終身不得假釋! 以一輩子的時間來彌補!
2. 有受害者家屬站出來支持廢死,那我相信廢死才有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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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台灣是一罪一罰 .判刑等級有重刑跟極刑 假如殺一個人判25年不得假釋
手段極為兇殘 可能到30年再加上亨屍可能要關45年左右 如果無悔一還會再加重
如果惡意殺人應該最少要關60年手段兇殘可能就關個100年
像美國重刑跟極刑犯 刑期都4~5百年
如果殺兩個人幾乎都沒機會從見光明了
只能說台灣應該要對極刑跟重刑在加重刑期且不能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