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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grkimo在 2010/03/06 11:22am 發表的內容:
如果你的罰單上,確實有填註「紅燈右轉」,那就到裁決所或裁罰課向小姐說明,有些小姐會直接改為第2項,有些一板一眼的會請你填寫陳述書,向監理單位申訴,通常都會成功,只是要到監理單位一趟花點時間,但能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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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資料是舊的啦...是罰2700...我都繳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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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grkimo在 2010/03/06 01:14pm 發表的內容:
監理所只是國家收錢的工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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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貼切..所以官員都能凹就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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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卡比在 2010/03/06 01:11pm 發表的內容:
警察是檢舉單位...裁決單位是監理所...所以不一定會同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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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事實..台灣警察想怎麼開就怎麼開... 老佰姓只能莫莫的去申訴.申訴有過沒過.老佰姓都是輸家..警察開單遇到申訴.還有錢可領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