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撞死孝子無悔意 英商林克穎求刑2年6個月
更新日期:2010/04/20 10:27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英國商人涉嫌撞死送報生案,台北地檢署今天(20日)偵查終結,檢察官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將林克穎提起公訴,並求刑2年6個月,下午北檢將對本案提出說明。
英商恩禧(NCL Media)台灣分公司執行長林克穎(Zain Dean)涉嫌於3月25日凌晨在北市忠孝東路4段撞死送報生黃俊德,事發後,他委託女友將肇事賓士車送往資源回收廠準備解體,被警方即時攔截,他否認開車,把責任推給泊車小弟,3月27日晚間被台北地檢署諭令以15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檢方本月7日曾傳訊他到案說明。
林克穎應訊時辯稱當天喝醉酒,請卓姓泊車少爺開車送他回家,自己坐在車子的副駕駛座,後來才發現車禍,但泊車小弟「小卓」大聲喊冤說,他替林克穎開車數百公尺後就被趕下車,對方連小費也沒給,怎麼會是他撞死人?肇事的賓士車開到忠孝東路4段發生車禍,酒店距離車禍地點約5.2公里,開車至少要20分鐘。
林克穎19日召開記者會抱怨,自從上了新聞後,廠商全部撤廣告,台灣人都不想幫他工作,這麼大一間辦公室只剩兩個老外。他說願意付上百萬保險金給家屬,但家屬根本不願意見他。
檢方認為,林克穎酒後肇禍當時未立即下車對傷者施以救助還逃逸,對被害人及家屬造成無法回復的損害,而且至今尚未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害,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請法院從重量處2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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