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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6-09, 04:33 PM   #1
杏仁
游客
 
文章: n/a
急.刑事土地竊佔罪

請問有沒有人對這土地竊佔罪了解呢.或有經驗呢.成立條件是佔到人家的土地..但我目前遇到一個問題...有人佔了我的地當車庫及倉庫.上面有鐵皮屋.
算越過我的地.而且惡劣不還.而鐵皮屋是前任地主蓋的.我想請問的是犯竊佔罪.是算前任蓋鐵皮屋的地主.還是現任在使用的地主呢..
我告現任在使用鐵皮屋且拒不還地的地主..但檢察官給我的不起訴書上卻是
前任蓋鐵皮屋的地主..前任地主蓋好鐵皮屋18年.超過10年舊法追訴期.所以不起訴..而近幾年接手的新地主.強佔土地都沒事..目前有聲明再議,.
想問問有沒有懂的車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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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6-09, 05:29 PM   #2
裴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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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帥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08-12-29
住址: 高雄
文章: 624
精華: 0
車型: 卡打車
急.刑事土地竊佔罪


通常遇到不好拆的,都麻會莫名其妙花生火災 :em01: :em01:

去大坪頂時問< 叫小賀 > 應該有辦法,他搞土地的 :em04: :em04:
裴帥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0-06-09, 06:57 PM   #3
鐵男
正式會員
 
鐵男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09-08-21
住址: 趴趴造~已忘記來自哪兒囉!
文章: 1,130
精華: 0
車型: w204.c63 e82. 135i
急.刑事土地竊佔罪

引用:
下面引用由裴帥2010/06/09 05:29pm 發表的內容:
通常遇到不好拆的,都麻會莫名其妙花生火災
去大坪頂時問< 叫小賀 > 應該有辦法,他搞土地的
仲夏夜ㄉ~[color=#FF7F50]ㄐㄅㄚ摳![/color]
鐵男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0-06-09, 07:19 PM   #4
小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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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3-06-20
住址: 臺灣高雄
文章: 1,347
精華: 0
車型: E30 E36
急.刑事土地竊佔罪

依事件我看起來是...

對方屬於長期佔有的話..他擁有地上建物的所有權..而你有土地權..
且佔有的地上物他也可以移轉..就是佔有的時間延續..
所以要追討回來蠻難的除非價格講得通...
最近許純美那一件就是他強制拆人家的地上物..他被判3年多... :em06:
小任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0-06-09, 08:00 PM   #5
天羽
正式會員
 
註冊日期: 2004-05-14
文章: 570
精華: 0
急.刑事土地竊佔罪

這就是台灣,究甘心耶<br>
明明是前屋主未取得地主同意就私用地主土地<br>
結果變成地主要非法使用土地的屋主歸還土地時還要付費給屋主<BR>
小弟家裡也是有類似情形<br>
土地還有搭建圍牆,結果圍牆硬是被打掉當成道路使用<br>
現在變成了既成道路,也是要不回來了,台灣真的是個究甘心耶的所在
天羽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0-06-09, 08:16 PM   #6
裴帥
正式會員
 
裴帥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08-12-29
住址: 高雄
文章: 624
精華: 0
車型: 卡打車
急.刑事土地竊佔罪

引用:
下面引用由鐵男2010/06/09 06:57pm 發表的內容:
仲夏夜ㄉ~ㄐㄅㄚ摳!
吼~~~~~~不要用外星文啦,看不懂 :em12:
裴帥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0-06-09, 08:27 PM   #7
ㄚ濟
正式會員
 
註冊日期: 2002-10-11
住址: 新北市中和區r
文章: 276
精華: 0
車型: 321&E53 3,0
急.刑事土地竊佔罪

你好~~依檢察官不起訴書所稱「...前任地主蓋好鐵皮屋18年..」云云,所以我也認為應該不構成竊佔罪,且也過了法律之追訴期;不起訴書應該有敘明此案件屬民事糾紛,可依民事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
2.因此,個人建議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之規定請求拆屋還地及起訴前五年至拆除完畢為止之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
3.以上供你參考。〈聲請再議應該是無用的〉
ㄚ濟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0-06-09, 08:32 PM   #8
阿儒
正式會員
 
阿儒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02-10-02
住址: 臺南
文章: 2,355
精華: 0
急.刑事土地竊佔罪

先去地政事務所叫他把你的土地所有權狀部分於地上釘出標的!
然後再主張地權半夜烙人用圍牆圍起來!
我的做法!
阿儒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0-06-09, 09:57 PM   #9
杏仁
游客
 
文章: n/a
急.刑事土地竊佔罪

引用:
下面引用由ㄚ濟2010/06/09 08:27pm 發表的內容:
你好~~依檢察官不起訴書所稱「...前任地主蓋好鐵皮屋18年..」云云,所以我也認為應該不構成竊佔罪,且也過了法律之追訴期;不起訴書應該有敘明此案件屬民事糾紛,可依民事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
2.因此,個人建議 ...
我現在的問題是出在.我從接手土地開始.才發現土地被竊佔.
對方也拒絕還地..而檢察官是用鐵皮屋的存在時間做犯罪行為計算..己超過舊法10年追訴期所以不起訴..我覺得奇怪的是.我的土地被人竊佔..關18年前地主什麼事呢.
目前有..補充理由..聲明再議...若不行再走民事..
我較不懂的是.剛買的地發覺被人建物侵占.而現任地主以前任地主所為.拒絕拆除還地.佔為己用..這不能構成竊佔罪嗎..
這是起訴書後面的重點.,不知道是認知的不同.還是檢察官有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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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6-09, 10:39 PM   #10
ㄚ濟
正式會員
 
註冊日期: 2002-10-11
住址: 新北市中和區r
文章: 276
精華: 0
車型: 321&E53 3,0
急.刑事土地竊佔罪

引用:
下面引用由杏仁2010/06/09 09:57pm 發表的內容:
我現在的問題是出在.我從接手土地開始.才發現土地被竊佔.
對方也拒絕還地..而檢察官是用鐵皮屋的存在時間做犯罪行為計算..己超過舊法10年追訴期所以不起訴..我覺得奇怪的是.我的土地被人竊佔..關18年前地主什麼 ...
你好~~~
1.所謂竊盜或竊佔之前提事實就是當你擁有動產或不動產所有權後,他人趁你不注意且未經你的允許而破壞你所有或持有之事實(意即佔有或使用你的物品),這才有可能成立(刑法第320條參照)。若在你擁有所有權之前,別人已經在使用或佔用狀態,你是無法告人竊盜或竊佔的。
2.依你所述事實可知,當你買系爭土地時,鐵皮屋已經存在很久,你在辦理土地移轉之前就已經存在了,你也應該知道,只是當時可能沒有請地政事務所鑑界,所以可能不知道該鐵皮屋有佔用到你購買之土地,事後知悉該鐵皮屋有越界之情形,此部分屬於民法糾紛之無權佔有之情形;且該鐵皮屋當初蓋的時間若有得到當時越界之地主同意而合法佔用,事後輾轉變成你是所有權人時,則變成竊佔罪,這樣也不符情理,不是嗎?
3.另外,任何一個犯罪行為,在法律上都有追訴期,此可參閱刑法第80條之規定可知。所以即便成立竊佔罪,則自行為完成起已18年,亦已超過法律之追訴期而必定是不起訴處分。
4.建議你依民法第767條及184條請求拆屋還地及損害賠償。
5.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ㄚ濟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0-06-09, 11:12 PM   #11
an7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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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刑事土地竊佔罪

站上不是有個法律顧問嗎~正偉是不是有點忘了~可以跟他問問阿~
an731023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0-06-10, 07:22 AM   #12
杏仁
游客
 
文章: n/a
急.刑事土地竊佔罪

引用:
下面引用由ㄚ濟2010/06/09 10:39pm 發表的內容:
你好~~~
1.所謂竊盜或竊佔之前提事實就是當你擁有動產或不動產所有權後,他人趁你不注意且未經你的允許而破壞你所有或持有之事實(意即佔有或使用你的物品),這才有可能成立(刑法第320條參照)。若在你擁有所 ...
了解..原來問題出在這.(若在你擁有所有權之前,別人已經在使用或佔用狀態,你是無法告人竊盜或竊佔的。(
.檢察官沒提到這點..只說明鐵皮屋存在時間超出追訴期.感謝丫濟大大清楚的解答...真的只能走民事了
引用:
下面引用由an7310232010/06/09 11:12pm 發表的內容:
站上不是有個法律顧問嗎~正偉是不是有點忘了~可以跟他問問阿~
我有看過正偉.但他不是專精土地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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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6-10, 07:56 AM   #13
言言的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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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刑事土地竊佔罪

引用:
下面引用由ㄚ濟2010/06/09 10:39pm 發表的內容:
你好~~~
1.所謂竊盜或竊佔之前提事實就是當你擁有動產或不動產所有權後,他人趁你不注意且未經你的允許而破壞你所有或持有之事實(意即佔有或使用你的物品),這才有可能成立(刑法第320條參照)。若在你擁有所 ...
濟哥哥~~~有您真好 :em03:
那我能順便借各版面問一下嗎
我門口的地是我的權狀,而我對面的房子屁股違建
把原先道路都給擋了(整排長期如此)
所以我家門口成了既有道路
大家的車都只能緊臨對面的後門停整排
(這樣您懂我說的嗎)
現在對面的跑來罵我
說我擋住他的後門(意指逃生用門)
那我的意思(解釋)您違建的拆掉呀
您們違建~~~把道路給佔了~~~卻要我們門口成了既有道路 :em12:
PS:沒辦法把車停門口,因為一整排車都是靠再對面的屁股。
若只有我一台放回我家門口,=佔了道路
~~~~~~~~~~~~~~~~~~~~~~~~~~~~~~~~~~~~~~~~~~~~~~~~~~
濟哥~~~這要怎樣處理卡好,困擾我很久


言言的爸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0-06-10, 08:15 AM   #14
黃信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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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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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型: E36-318-2D
急.刑事土地竊佔罪

我個人建議把屬於你ㄉ土地
叫工人用鐵皮與鋼管圍起來....
順便全拍照以免遭侵占者破壞
有爭議ㄉ話~因為土地是你ㄉ
你要怎麼使用......沒人可管ㄉ
以上是我個人ㄉ想法~~~~
黃信銓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0-06-10, 08:26 AM   #15
ㄚ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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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新北市中和區r
文章: 276
精華: 0
車型: 321&E53 3,0
急.刑事土地竊佔罪

引用:
下面引用由言言的爸2010/06/10 07:56am 發表的內容:
濟哥哥~~~有您真好
那我能順便借各版面問一下嗎
我門口的地是我的權狀,而我對面的房子屁股違建
把原先道路都給擋了(整排長期如此)
...
瑋哥哥你好~~~
1.所謂既成道路就是私有土地因長期提供通行之用且有未經政府徵收,故稱既成道路..所以在現實面上是無法違起來私用的,這好像騎樓。所以瑋哥哥所問之問題,目前應該無解,只有保持現狀等待時機變更。如(1)若有衛生下水道施工時,對面後方整排違建就會有拆掉之可能,拆除後再蓋就是新違建,是即報即拆的;(2)若有道路施工而有繪製標線時,聲請里長在道路雙方劃線(這應該不可能,會引起眾怨,且你住那算新人,里長應該無法順你之意…);(3)向市公所聲請劃為消防通道,大家一起無法停車(這也應該不可能,也會引起眾怨)。
2. 瑋哥哥!無法提出良好建議,請見諒!
ㄚ濟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0-06-10, 09:50 AM   #16
鐵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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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刑事土地竊佔罪

引用:
下面引用由裴帥2010/06/09 08:16pm 發表的內容:
吼~~~~~~不要用外星文啦,看不懂
[color=#7FFF00]番拉灰啦![/color] :em12: :em12: :em12:
鐵男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0-06-10, 10:13 AM   #17
賈斯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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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台北
文章: 92
精華: 0
急.刑事土地竊佔罪

引用:
下面引用由言言的爸2010/06/10 07:56am 發表的內容:
濟哥哥~~~有您真好
那我能順便借各版面問一下嗎
我門口的地是我的權狀,而我對面的房子屁股違建
把原先道路都給擋了(整排長期如此)
...
既是違建, 何不通報, 叫人來拆除? 歹勢, 我是井底之蛙, 只有這種想法
賈斯釘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0-06-10, 10:27 AM   #18
ㄚ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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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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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刑事土地竊佔罪

引用:
下面引用由賈斯釘2010/06/10 06:13pm 發表的內容:
既是違建, 何不通報, 叫人來拆除? 歹勢, 我是井底之蛙, 只有這種想法
你好~~你的想法是正確的,但不實際,因為你要拆的是別人的房子,不是自己的房子,自己的房子要叫人拆當然會比較簡單!違建有分很多種的,這部分你可上任何縣市政府之工務局拆除大隊查閱相關資料即知程序與認定方式。拆別人的房子,就算是違章建築,也要有一定的查報等行政程序要走,否則工務單位就會被告國賠的!自己的土地要圍起來也不是那麼簡單,如瑋哥所述的情形一樣,自己的土地已供公眾通行,若圍起來就會馬上被查報拆除且會有影響公眾通行之公共危險之可能......此情形就好像大樓之騎樓之所有權是登記在一樓之權狀內,但誰敢把騎樓圍起來不供公眾通行?甚且,若在騎樓為營業行為,還會被開單告發的,這部分問警察就知道的!
ㄚ濟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0-06-10, 12:28 PM   #19
叫小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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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9
精華: 0
急.刑事土地竊佔罪

簡單一點說這屬於民事的,你告刑事當然是不起訴囉。
叫小賀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0-06-17, 07:21 AM   #20
言言的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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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4-07-28
文章: 688
精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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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刑事土地竊佔罪

引用:
下面引用由ㄚ濟2010/06/10 10:27am 發表的內容:
你好~~你的想法是正確的,但不實際,因為你要拆的是別人的房子,不是自己的房子,自己的房子要叫人拆當然會比較簡單!違建有分很多種的,這部分你可上任何縣市政府之工務局拆除大隊查閱相關資料即知程序與認定方 ...
昨天跟我爸爸聊到這
我老爸說:吝北的地,稅金照繳,大家用的開心
我不給用了!不行嗎?那我稅金總可以不要繳吧! :em12: :em12:
奇怪耶~~~這些相關法規政府官員都不知道有瑕疵嗎 :em12:
素天天吃啥過日子呀 :em12:
言言的爸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0-06-17, 07:24 AM   #21
言言的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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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4-07-28
文章: 688
精華: 0
車型: E92 M318
急.刑事土地竊佔罪

引用:
下面引用由賈斯釘2010/06/10 06:13pm 發表的內容:
既是違建, 何不通報, 叫人來拆除? 歹勢, 我是井底之蛙, 只有這種想法
我看~~我乾脆來去您家附近找房子了 :em05:
透天佔地數甲的您~~~分一角落來給人家蓋吧 :em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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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6-17, 09:57 AM   #22
賈斯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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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8-10-23
住址: 台北
文章: 92
精華: 0
急.刑事土地竊佔罪

引用:
下面引用由言言的爸2010/06/17 07:21am 發表的內容:
昨天跟我爸爸聊到這
我老爸說:吝北的地,稅金照繳,大家用的開心
我不給用了!不行嗎?那我稅金總可以不要繳吧!
奇怪耶~~~這些相關法規政府官員都不知道有瑕疵嗎
...
基本上, 當死老百姓遇到這種問題, 也是只能摸摸鼻子吧, 不然就捐給國家
應也是案例吧, 我家附近田地, 因為路很小條, 一次只能一台車通過
我們回工廠也是要走那條路, 進出的車子其實超級多
日前有人向公所反應, 也準備去看, 結果地主把它的地和道路連接的地方
二邊各挖了約3公尺深的溝, 看起來, 就不是"既成道路", 我們只好繼續小心的開車
那邊大概每2~3天就會有不熟路況的人把車子開下去, 因為一不小心, 就下去了.
地址在樹林收費站旁邊的那條小小路, 我也不會說在那裡...
重點只是個案例
但我覺得你家的地應該無法這麼做了!!!還是你要試試看???

引用:
下面引用由言言的爸2010/06/17 07:21am 發表的內容:
我看~~我乾脆來去您家附近找房子了
透天佔地數甲的您~~~分一角落來給人家蓋吧 ...
來丫, 我家後面一座山頭, 你要的話整座山都給你好了, 在彰化二水...
那邊產, 彌猴, 小黑蚊...蛇...
賈斯釘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0-06-17, 06:16 PM   #23
杏仁
游客
 
文章: n/a
急.刑事土地竊佔罪

引用:
下面引用由黃信銓2010/06/10 08:15am 發表的內容:
我個人建議把屬於你ㄉ土地
叫工人用鐵皮與鋼管圍起來....
順便全拍照以免遭侵占者破壞
有爭議ㄉ話~因為土地是你ㄉ
...
往往你個人的想法.遇到法律時.卻會變成違法..有車友講.許純美在自家土地上把別人的房子.就是地上物拆除..結果被告刑事判刑..需被關..我自個的土地被佔.我也只能從民事官司提告.要求對方拆除..我若自己動手.也是會被告毀損罪,,.所以並不是地是自己的.就能想怎樣就怎樣...還是要從法律面去走.
引用:
下面引用由叫小賀2010/06/10 00:28pm 發表的內容:
簡單一點說這屬於民事的,你告刑事當然是不起訴囉。
這原本是刑事..但用舊法追訴10年去算..就變成民事了..目前新法20年追訴期.
以犯罪當時時間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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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6-17, 06:46 PM   #24
言言的爸
正式會員
 
註冊日期: 2004-07-28
文章: 688
精華: 0
車型: E92 M318
急.刑事土地竊佔罪

引用:
下面引用由賈斯釘2010/06/17 05:57pm 發表的內容:
來丫, 我家後面一座山頭, 你要的話整座山都給你好了, 在彰化二水...
那邊產, 彌猴, 小黑蚊...蛇...
OK~~~明天過戶
我來去當山寨王 :em01: :em01:
言言的爸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0-06-19, 10:22 AM   #25
多拉ㄟ痛
註冊車友
 
註冊日期: 2010-02-09
文章: 0
精華: 0
急.刑事土地竊佔罪

刑法320條第2項ㄉ竊盜罪是針對不動產.而檢察官又依刑法第2項規定:
行為之處罰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法律有利於行為人時就得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舊法追訴權時效為10年(同法80條)..所以竊盜罪是(本刑五年以下)之罪屬於80條舊法的範圍...檢察官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項第2款:[時效已完成]為由與已不起訴處分
倘若對檢察官所為處分不服.7日之內可以向檢察長或檢察總長聲請再議...若在不服再議者10日內委任代理人(具律師身份)向該管ㄉ第一審法院聲請交付審判..
多拉ㄟ痛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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