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電瓶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身體潮溼,在沒有戴絕緣手套時,不要兩手同時分別去觸摸電瓶正負極。
(2)不可將電瓶放在火焰或火花的附近做檢查,因為電瓶作用時排放的氫氣,容易被引爆。
(3)電瓶應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夏天時因水份易自然蒸發,故每月至少檢查2~3 次。如為免加水電瓶則從觀測窗中觀察液面高度。
(4)電水標準比重溫度是20℃(80℉),每增減5℃(10℉),應將測得的電水比重加減0.0035(0.004),如果電水比重不做溫度校正,則所測得之值是不正確的。
(5)測得電瓶比重低於1.200 時,應加以充電;免加水電瓶則從觀測窗中顏色觀察。
(6)檢驗電水比重時,應注意不可讓電水噴濺到衣服、皮膚、眼睛、油漆表面;如不小心濺到了,應即刻清洗,嚴重者應送醫診治。
步驟
(1)檢查電水比重打開電瓶蓋子。
(2)加蒸餾水使電水高度達規定標準。
(3)取出比重計,壓下吸液球,然後將比重計吸管插入電瓶電水中,放鬆吸液球,吸取電水,其量要足夠使比重計浮子浮起。
(4)使浮子不要碰觸到比重計玻璃管壁,然後查看電水面位於浮子上的顏色。
綠色:表示電瓶充電率尚可。
黃色:表示電瓶須充電。
紅色:表示該分電池損壞或嚴重充電不足。
(5)水平讀取比重值,量得的比重值,應做溫度校正。
(6)校正後,電水比重低於1.200 時,應加以充電,並檢查發電機或調整器的作用是否正常。
(7)如電瓶比重正常,為1.280~1.300 表示電瓶良好,且充電正常。
(8)比重計吸出的電水,應再放回原分電池。
(9)如果各分電池電水比重相差超過0.025 以上,應適度添加電水,使各分電池電水比重相同。
(10)閱讀比重計時,眼睛應與液面平高。
以上資料摘自~台科大圖書,汽車實習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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