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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會叫你們去調解 小事而已來煩法院!
警察: 會跟你們說 我們只做筆錄 要分肇責 請花3000去監理站鑑定 |
總之~平安才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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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車友順利解決
對方在紅燈車陣行駛左側對向車道連續超車為肇事主因 如果是行駛右側車道的話 是否結果就不同呢 無論如何 台灣駕駛人守法觀念不足 一切還是要小心 |
引用:
這種路段按交通法規 機車也要在車陣後方等到綠燈再行進 如果有機車停等區 我可能就無言了 有行車記錄器很重要 |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7:0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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