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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請問各位大大,關於車禍賠償的問題
小弟於上月(8月)17於北市復興南路與一輛GS300發生小碰撞.
事故狀況描述: 當時小弟行駛於復興南路, 由南向北方向行駛, 該路段共有三線道, 小弟行駛於最內線(左一)車道, 前方有一輛GS300打著右轉方向燈向右變換車道, 但該車行駛到左二車道時,車身仍有一小部分跨越在左一車道, 此時,左二車道有機車騎士摔倒,各車紛紛緊急剎車, 然後,我的右前保,撞上了GS300的左後保. 現場處理描述: 由於當事車速很慢,約只有10~20km/h, 且雙方車輛的損傷並不嚴重, 當下,我自認我的責任較大,所以願意協助對方將車損部份 回復原狀,並詢問對方是否要報警處理, 對方看了車損部分並不嚴重,只留了我的資料後就各自離開. 後序處理描述: 因對方有保險,但需有報案記錄方能申請理賠, 於是雙方在10天後,才到大安分局交通隊作筆錄, 當時員警在製作筆錄時,並非將雙方隔離詢問,只在同一辦公桌,依序詢問而已, 因為員警有說,已無第一現場圖,所以也不能鑑定責任了, 他只是做個記錄,讓對方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而已, 所以我也不以為意, 詢問完後,員警有補照對方車損狀況, 並與我相約原事故現場製作現場圖, 後來,我到事故現場等侯約半小時,仍不見員警到場, 我才發現,事故現場在復興南路二段415號附近(是單號,南往北向),但員警的登記聯單上,卻記錄復興南路二段318號(是雙號,北往南向), 或許是因為地點的認知有些誤差,所以,我等了半小時,仍不見處理員警到來,就走了. 後續發展: 我曾經對方聯絡多次,表明對方可以到小呂那做局部鈑烤的處理, 費用我出(心想,一個小裂痕,應該頂多2000就能搞定), 但對方表明他要回原廠處理,且保險公司會理賠. 現在問題來了, 對方到原廠修理了將近3萬元,保險公司要向我要這筆修理費. 想請問: 1.沒圖沒真相,由於已無第一現場的現場圖,這樣交通隊也能鑑定事故責任嗎? 2.員警詢問筆錄的程序,與我以往認知的有所不同,我能以此要求重新製做筆錄嗎?雖說我已在筆錄上簽名了. 3.員警補製作的現場圖,與事發地點有所出入,且我未在現場圖上簽名,這樣,我能以此要求重新鑑定嗎? (當然不是自費重新鑑定那種). 4.如果自費重新鑑定,會重新詢問筆錄或重新繪製現場圖嗎?如果只是拿著原有的資料,想必重新鑑定結果也不會有什麼改變. 5.當我覺得對方要求的賠償金額,遠超過我所認知的金額,又該如何處理呢?且我也承諾對方,要將車損部分回復原狀. 內容冗長,感謝各位能耐心看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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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方表明他要回原廠處理,且保險公司會理賠.
對方到原廠修理了<BR>將近3萬元<BR>,保險公司要向我要這筆修理費. 請問一下........您說對方說保險公司會理賠...是指哪方的保險公司...保啥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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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如此案例>如果您自知裡虧>最好是現場給錢了事
不要讓他去修在跟你要錢 誰知道他要修多少錢 如此無理要三萬乾脆百爛好了 辦正也沒現場>也死無對證了 如果當初是他在雙白線上妳怎之妳裡虧呢? |
[求助]請問各位大大,關於車禍賠償的問題
看你有沒有保意外加重~如果有的話你可以用你自己的意外加重賠給他就好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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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請問各位大大,關於車禍賠償的問題
你自己不能報出險嗎..?
你不會只保強制險嗎...? |
[求助]請問各位大大,關於車禍賠償的問題
1.保險公司因為已為渠保戶修好車..所以取得代位權來要求你賠償..所以才會有這總情形發生..
2.給保險公司告好了..理由是..1.損害賠償之目的是要回復原狀..你有要表明幫對方修理..所以對方應無自行修理再要求金錢之理..2.除非是全新車..不然..車子都會有折舊的問題..也就是說..即便是3萬元..對方也要自負部分費用..3.保險公司必須要證明過失責任全部在你身上..gs300的車主無過失..否則..保險公司也要承擔渠客戶的過失責任..4.你有空時..翻翻民法第184.213.214.217及民事訴訟法277條等規定..5.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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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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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要向你請求損害賠償 :em12: :em12: .....訴之聲明 :em15: 是你的321要借我開一趟北二高中和到中壢 :em15: :em15: ..以便原告瞭解原告落引擎的完整性與被告原裝321的車差在那裡 :em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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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個附件
這段 . 原告與被告互換車開 , :em01: :em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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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樣不好吧 等會兩位不僅上報還變被告 以公共危險罪 危險駕駛法辦 :em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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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各位大大 的回覆,
尤其是 ㄚ濟 大大, 但小弟仍有一些問題: 引用:
那這是否表示,是對方要自行修理的,無權再向我要求賠償? 引用:
但對方保險公司所提出的賠償金額,與我所認知的差距太大, 即使扣除折舊以及對方自負的部分,恐怕還是要1~2萬, 那這樣,法官最後的裁決,會以哪個金額來做判賠的依據呢? 引用:
那這樣,交通大隊還能作事故鑑定嗎? 因為對方保險公司有說交通事故鑑定後的責任在我, 但筆錄製作後,還未滿30天,所以我還沒去拿鑑定報告. 感謝 各位大大 熱情的意見. :em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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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對方的保險公司把鑑定報告拿出來給你..注意..須看清鑑定單位..
2.把你手上的所有資料及警方的筆錄自己送到肇事鑑定委員會...最好是自己到現場多拍些照片及詳細位址...對方的部分車身在你的車道內妳頂多負擔50%... 3.請對方拿出原廠的保修單......需看清項目...到底做了哪些維修..我相信有許多的項目不是你該負擔的... 4.讓他告吧...他們會比妳麻煩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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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棒球...18勝...感覺真好....
回復原狀之意義是回復未發生車禍前之狀態,個人認為..原廠修理是有一定之品質及保固,所以費用高昂.,但不一定能保證回復到原來未發生車禍前之狀況,但我們所支付的費用實際上已包括了修理後的保固費用,所以...沒有說一定要回原告所指定之修理廠修理之規定。 2.因為保險公司已支付費用給修車廠..所以法官是以此金額來做判賠的基礎 3.交通大隊不作事故鑑定,那應該是初步分析研判表,等你拿到該表..你會發現該表正下方有註明1.僅供參考,請可聲請行車事故委員會申請鑑定;2.不得作為訴訟及證明之用。所以..你可申請鑑定。但要自負費用..好像3000元吧..但個人認為可能是你追撞前車…所以..肇因比例上,你是須要多負責任的。 4.事故現場圖及筆錄雖是10天後所製作的..當你認為是正確的才於現場圖上簽名,所以,該圖仍是合法證據,除非你能證明該圖與實際車禍現場不符..與十天後所製作無甚關係… 5.給它告吧…上法院後聲請鑑定是不用錢的..而且..修理費用的明細〈請原告保險公司務必給你全部資料的繕本〉必須是此事故所造成或有關的,再扣一下責任比及折舊…能省多少算多少….若開個三次庭能省一萬元….好像也蠻伐算的 6.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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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 二位大大在凌晨時分還上網回覆小弟的回題,
小弟真是銘感五內啊! :em16: 但小弟仍有些許疑問 引用:
因為,如果上調解委員會的話,調解人員也是依據該分析表來為雙方調解阿! 如果是上法院,法官在判決時,不也大概就按照 分析表 的結果嗎? 假設重新鑑定後的結果是雙方都有責任, 那我是否也能要求對方賠償我的車損部分, 然後也用對方那招漫天喊價,先開個天價,再給他們把保固,折舊的部分扣掉? 引用:
因為員警在補製作現場圖時,應該是搞錯了地點, 所以原本我和該員警約在事故現場,但我一直等不到該員警到來. 況且,筆錄中有寫到,事故現場是在復興南路 由南往北 的方向, 該路段是單號(約在復興南路二段415號附近), 但員警應該是跑到登記聯單上所寫的復興南路二段318號 由北往南 的方向(雙號)去繪製, 所以,現場圖與事發地點不符,應該是蠻明顯的. 引用:
是只要我提出筆錄與現場圖不符就可以了嗎? 感謝 各位大大 的回覆! :em03: |
[求助]請問各位大大,關於車禍賠償的問題
一、初步分析研判表當然會有法律上的效力..因為若沒鑑定報告,那它就是惟一的證據了,不是嗎?但你可先否認它在訴訟上的效力,因為該表下方已註明了。
二、若假設重新鑑定後的結果是雙方都有責任,那我是否也能要求對方賠償我的車損部分,然後也用對方那招漫天喊價,先開個天價,再給他們把保固,折舊的部分扣掉?當然可以,例如他車損3萬元,你車損7萬元,此事故總損失為10萬元,若責任比為4:6,就是說他要負擔4萬元,你要負擔6萬元,而他以損失3萬元,所以他還要賠你1萬元,這樣你懂吧… 三、現場圖未簽名且位置錯誤,那你就根本否認初步研判表的效力。而於法院審理時以錯誤為由再聲請鑑定。 四..個人意見..僅供參考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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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完您的回覆後,心裏踏實多了. 看您何時有空,讓小弟作東請您喝個茶吧! (不知這樣有無違反版規) 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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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ㄍㄍ...
你手傷好了ㄚ 看你打字粉順喔.. 哈哈..恭喜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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