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車禍問題
小弟去年11月初騎機車上班途中,與一台轎車發生擦撞,當時小弟剛好跟在ㄊㄉ車子 旁邊應該是在後照鏡ㄉ死角所以ㄊ沒看到,所以ㄊ就直接右轉小弟也完全沒有反應時間就撞上去了,之後警察來有目擊者表示當時該轎車沒有打方向燈,且駕駛人是無照駕駛。警察說要送調解委員會調解,雙方都說OK,但是問題來了,調解委員會已經寄了3次調解單,但是對方卻都沒有出面解決,請問那還有什麼方法可以提告或是其ㄊㄉ法律途徑嗎?請問如果是這樣ㄉ情形哪一方ㄉ贏面較大呢?
|
車禍問題
你那時候有受傷嗎?如果有那你就可以~~以"傷害罪"告他(只是傷害好像是只有6個月的追碩期?)我記的不錯的話寄三次調解都沒來的話!委員會好像要直接幫你送法院的喔!
|
車禍問題
引用:
|
車禍問題
引用:
wryip30109大大.... 1.調解會本身就調解事件結果只有調解成立與不成立..不會幫你送法院的..你去參加調解...對方不到...調解會應該告訴你關於傷害告訴只有六個月期限之規定..不應一再調解...使你變成無法告訴傷害了... 2.刑事傷害罪是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期間是六個月..自你知悉對方開始計算..所以應該無法再提傷害告訴了...但是..你仍可就損害賠償部分請求....請求之期限是二年...現已過了一年了....剩一年而已....我想你不用再指望調解會了...趕快寫起訴狀起請求吧... 3.不好意思...我本身也是調解委員會的委員...你的遭遇還真冤枉.....刑事走不通..走民事吧.... |
車禍問題
依鄉鎮市調解條例
調解不成立者,當事人得聲請調解委員會給與調解不成立之證明書。前項證明書,應於聲請後七日內發給之。 你去申請調解不成立之證明書拿到法院提告就可以了.! |
車禍問題
引用:
2.所以..調解不成立之證明書無法證明事實之經過與對錯....也不是事實之證據 3.個人意見...僅供參考哦... |
車禍問題
引用:
|
車禍問題
引用:
|
車禍問題
引用:
|
|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5:42 AM。 |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2025
版權所有 ©2000 - 2025,BMWC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