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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下...孫穗芬條款通過 後座要繫安全帶 正確版本.....
經向交通部查詢後得到正確解答............唉......台灣的媒體真是的.......
正確如下... 關於臺端函詢小客車後座附載4歲至12歲以下兒童繫安全帶相關事宜乙案,本部說明如 次: 一、為有效降低事故傷害之風險,並確保乘客之安全,本部推動研修道路交通管理處 罰條例第31條規定,強制規定小型車後座乘客應依規定繫安全帶,如附載逾4歲至12歲 以下或逾18公斤至36公斤以下之兒童,為輔助其繫妥安全帶,須搭配使用幼童用座椅 或學童用座椅(增高型座墊),如其體型可依規定正常安全繫安全帶者,則無須加裝上 述之輔助座墊。 二、本部將配合上開條例修正條文通盤考量訂定完整詳細配套,於其實施及宣導辦法 中明訂相關外界所關切之課題或建議,並於施行時加強宣導。 三、荷承臺端關心交通事宜,謹致謝忱。 交通部敬啟 發文文號:路臺監1000406707 發文日期:100/04/28 |
大大真是執著啊!真正解決了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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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除了要繫安全帶~現在一定要買兒童座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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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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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然 台灣媒體怎麼說?? |
引用:
聲明一下...這篇是針對媒體新聞報道不全部份...不是針對車友個人分享...謝謝喔... |
為了不讓這條得逞..我們立志要換Z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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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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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呀.......雖然說真的好麻煩,但也是為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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