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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9月起 罰單申訴得繳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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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收錢是沒關系!不過個人是覺得啦!
有些員警會讓人感覺是故意刁難找一些理由來開立罰單 那這種案件.如果申訴成功的話.是不是開單的.也要被行政處份才行 不然亂開單的都沒事.感覺不是很公平捏! |
但司法院也認為,受理訴訟光郵費成本就要400多,這樣的做法其實各國皆然,明年9月新制鐵定上路。
這樣的做法其實各國皆然←這句話看了最不爽。 司法院怎麼不把審判改有陪審團? 怎麼不想辦法提高人民所得? 好的沒有一樣跟進,壞的就要比照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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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是看準罰單開不到高官身上. 很多修法總是利於某些人. 希望我們警務人員能開單開的有理. 別看到黑影就亂開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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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鴿子太多了~:cool: |
政府很缺: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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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為了讓民眾不要動不要就到法院去申訴,因為這類的案子太多了,很多民眾可能也抱著..申訴過就不用繳,加減申請看看..!!
而公家機關為了要減少工作量、工作輕鬆想出的一個法方!! 如果你曾經在監理站申訴過,你就會發現,受理的那個承辦人,會先跟你講就是這樣,不然我們就幫你直接送法院去申訴... 我只是多補了一句,好送法院就法院,我還要多加一個申訴原因就是『因為你的無知,告成我的麻煩』...最後還是去請他們股長打電話給我,說好啦..這張罰單就先幫你取消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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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奇ㄝ!: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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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好奇一點..各國皆然..那一國是這樣的ㄚ..?....加拿大就沒有.....
當初我在監理站要申訴的時候.裡面一個主管也這樣跟我說..被我說加拿大就沒有.當場臉色難看....... 台灣..自己要弄..就不要拖其他國家下去......根本就亂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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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沒道理可言= =||
如果申訴沒成功不就等於多罰了三百 |
政府大吸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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