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輝輝輝
變速箱需要修 引擎本體需要修 吃機油 冷氣需要修 前兩個葉子版鎖角燈那邊都有凸出來(車主說角燈沒裝好) 實際上來看是整片葉子版都換掉台製的 避震器改裝過的也壞掉了(車主說是原廠的) 節流伐壞掉需要換新 在這之前 車還沒頂起來看
再這之前 車主說 買回去保證不用修 可以簽約保證 一手車......
如果是你 你會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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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以為在看車及談價程序上,有討論的空間:
第1次試完車,然後殺完價28萬(口頭);然後第2次來插完電腦,看到一些故障碼及車體鈑件的問題,然後又向賣方說"要修的很多,可以算我便宜一點嗎?"
疑問:這樣的車,還有想買的意願?還是當成談價的籌碼?
我想如果程序上改為以下兩者其中之一,較能避免爭議及不愉快:
方式一:第1次看車完不談價,告知對方心中仍有疑問或無法決定,詢問下次找人來插,不給插就算了!
方式二:第一次來的經過就如同開版所述,第二次來插完了發現這些問題,告知無法買這樣的車!
(個人上述意見,不包含車商是否自稱自售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