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鼻酸!單親父病逝 子消費券買棺
中華民國憲法....第十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第十一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十二條 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第十三條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第十四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十九條 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第二十條 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第二十一條 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試問 在你善盡國民義務ㄉ同時 政府又保障ㄌ多少你該有ㄉ權利
社會是現實ㄉ 現實是殘酷ㄉ 私人企業可以不用管員工ㄉ死活 因為..企業經營ㄉ首要是..營利 其次才是社會責任
個人ㄉ力量是有限ㄉ 當您ㄉ身邊有人需要援助ㄉ時候 千萬別忘ㄌ政府機構可以提供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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