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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4-29, 04:45 PM   #83
小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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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撞車了,對方的車照片來了,4/18凌晨一點國道一號中山高南下240K斗南路段-照片補上

如果筆錄上有說自己車速追撞對方
那肇責就很吃虧
被撞的車主 當然有權選擇自己的車要在哪邊修
因為他是物的 所有權人
賠償的一方 這一點上面沒有異議的權利
但就賠償金額
車友這邊就可以主張
零件部分需依年份折舊
原廠也是有好處的 通常都是零件報很貴 工資給折扣
因為在年分折舊上 工資是不計入的
也就是說如果二十萬裡面 只有兩萬是工資
那算折舊率起來 不見得會比車友在訪間叫認識的修 然後全包來的高
車友可以看一下他的年份 算一下折舊率多少
然後叫原廠開估價單來試算給對方看
也許原廠二十萬 扣掉折舊車友付十萬 對方還要負擔十萬
這時候對方就會猶豫了
當然 誠意是處理事情的大原則
如果你分析得有理 對方又覺得你很有誠意
那也許就會信任你 接受你在外面維修的建議
不過也要算一下 如果折舊算起來比在外面全包便宜
那就讓他去原廠修吧
其實就是談事情 在外面修也不一定要全包
因為折舊本來就不是你的問題 所以 最後的金額其實都是談出來的
只要讓對方了解情況 你有誠意但也有相關法律常識
評估利害關係 事情應該都是調解就可以解決
好一點講一講就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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