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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撞車了,對方的車照片來了,4/18凌晨一點國道一號中山高南下240K斗南路段-照片補上
若是對方人未受傷~就比較簡單處裡
就只需要對財損來談和解
因為這只是算是民事的部份
若對方有受傷就比較難搞
因為對方可以拿驗傷單
對你提出刑事的傷害告訴
基本上先是出誠意
關心是一定要的
若對方真的太硬
建議妳
以退為進
明白告訴對方
自己的誠意
是絕對夠深
無奈就是
口袋不夠深
告訴她
若是他的要求不高
你說會盡力去向人借貸來處理
若是超出能力之外
告訴她
很抱歉
請她直接上法院吧!
若她真的走法律途徑
屆時真的上法院
還是會打回鄉鎮公所去調解的啦
又不是有人怎樣~~~~~~~~
不難處裡啦!
事緩則圓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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