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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6-02-15, 12:12 AM   #1
泡兒帕芙
註冊車友
 
註冊日期: 2006-02-15
文章: 1
精華: 0
非固定式超速照相

法規有一條是這樣:
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者,於一般道路須至少於一百公尺,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須至少於三百公尺前,明顯標示之。
那如果警察杯杯沒有事先標示,用雷射鎗掃了三百多公尺前的我
我可以上訴嗎?
請有經驗的大大分享一下
我就是不要繳罰單啦 :em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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