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單個文章
舊 2007-02-09, 08:06 PM   #4
mickey
註冊車友
 
註冊日期: 2005-07-07
文章: 6
精華: 0
我到底該怎麼半?

帶著你的裁定書, 捐款收據和違規單去應到案監理所...依 black528 說的去做.
話說, 至今法務部針對行政罰法和交通違規...該如何一罪不二罰還在持續研議,
以酒駕緩起訴為例, 目前大多主張緩起訴亦即是有條件的不起訴處分, 形事部分既是屬於不起訴處分, 行政處罰當然是於法有據進行. 還有, 緩起訴的捐助(緩起訴處分金)不等於處罰.
mickey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