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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8-04-01, 11:04 PM   #22
v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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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240公里

引用:
下面引用由文森2008/04/01 10:04am 發表的內容:
經受吊扣牌照之汽車再次提供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第三項行為-沒入該汽車
指的是 扣牌期間若又開出去被抓到就沒收車輛(請教曉智後讓我安心不少) 最進小弟我也在面臨相同的問題 可能要住套房三個月了
去年11月大聚會時 被照 193 時速 罰12000 扣牌三個月
真的很痛苦 被老婆唸到臭頭
vdc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