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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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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7, 12: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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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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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肇事逃逸
條子的辦案原則很多都是只要人沒事,都會"大"事化小,最好私下雙方和解,他們辦起來也比較輕鬆,我也遇過...........................就連機車被偷去管區報案,應該警方當以竊盜刑案處理,結果卻給你搞個大牌失竊,要你拿個報案三聯單去監理站辦報廢,真是無言以對~~~~很想當面吐嘈的,但想想算了~~~~但心裏還是很悶,都把我們善良老百姓當白痴一樣.......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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