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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酒後駕車」最高罰15萬元,籲請民眾「醉不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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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5, 12: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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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刀手E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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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酒後駕車」最高罰15萬元,籲請民眾「醉不上道」。
鑑於酒後駕車造成家破人亡案件層出不窮,立法院於去(96)年12月18日三讀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案,針對酒後駕車,經測試呼氣酒精濃度值超過0.55毫克,或經抽血檢驗血液酒精達0.11%,觸犯公共危險罪者,最高罰金由3萬元提高到15萬元。案經總統於97年1月1日公布,將自1月4日起開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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