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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06-08, 07:13 PM   #11
tsai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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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esgood 查看文章
過失傷害才頭痛!對方只要提出告訴,不管多有理,很抱歉一定敗訴,這部分必然留下"前科",保桿烤漆是小錢,真的不要追究!和解取得對方民刑事放棄追訴比較實在,爭對錯最終並沒真受益。
可是這好比火車起步要開了 卻有一個小子跳到前面
明明就不是我的問題 還要賠喔? 不合理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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