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還不算是竹槓吧?
公司同事跟機車擦撞,鑑定結果對方七成責任,人家傷到腳硬是要提刑事傷害告訴,以刑事逼民事賠償,要求公司連帶賠償570萬。難不成這變成敲詐了?最後刑事庭上訴後法官看不下去,跟同事說讓法官判一判,判決書會幫同事寫合理賠償金額的範圍,最後還是判過失傷害兩、三個月,易科罰金。易科罰金就不只一萬了,再加上民事賠償六十幾萬,人被搞得心神不寧。
既然你有保險,為何你的理賠人員會讓你上法院?
年初親友也發生擦撞,上調解會對方開8萬塊的醫療及無法工作的損失,親友本來不想答應,但保險理賠人員要親友就答應他。理賠人員說,若無法完全排除肇事責任,刑事傷害是跑不掉的。刑事確定後,易科罰金加上後續的民事賠償,會比那8萬塊多很多。省事點,8萬塊和解掉,不用法庭來回奔波,8萬是他的權限範圍內。還好親友遇到比較優質的理賠人員,會為車主著想。
發生車禍後,建議先處理心情再處理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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