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 Forums
About CCT
CCT Members
Appliance
Link
   

返回   BMWCCT台灣車主聯誼會 > 註冊車友區 > 『一般討論』
註冊帳號 討論區幫助 日曆事件 今日新文章 搜尋 CCT購物網


回覆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舊 2006-06-05, 03:11 PM   #1
台中小余
專業賣家
 
註冊日期: 2004-12-23
住址: 台中
文章: 1,825
精華: 0
車型: F02 750LI E63 M6
贊助: 2005
[轉貼]談“改裝大執法”之正當性

所有的量產車,之所以”量產”,表示其產品由大量生產中降低成本以追求利潤,而這些大量生產的汽車必定需要被設計成為最大多數人適用及喜歡的式樣,那些不甘與大多數一樣的人勢必會尋求改裝,如加裝飾品或尾翼等。只要法規制定法定安裝程序及品質規格,使之無脫落傷人之虞,有何不可。

像這種引擎每公升可出超過100匹馬力,但是原廠並不將他大量銷售。
又原廠的設計為求商品的穩定,都會刻意調降其性能之避免抱怨。如一具2.0的引擎,明明可以做成200匹馬力,但是這樣的引擎必須完全依照規範實施操作保養,一旦疏忽過熱超轉或換錯機油一次,引擎馬上會受重傷,這絕對會對車廠造成困擾。但是同樣一具引擎若調降為160匹馬力,則可容許車主犯錯的空間就大幅提高,偶爾忘記換機油或者水箱爆破過熱個一兩次引擎也不會有什麼問題,這才是車廠希望見到的產品。這些想好還要更好的車主若願意認真依照規範實施操作保養照顧好自己的車子, 藉由改裝發揮被原廠犧牲的性能有何不可。

同一部車原廠都可配置不同尺寸大小的輪圈。
除了動力出的調降,原廠做出的車子也常並非其最安全的設定 如為求降低成本使用”堪用”等級的煞車尺寸,為求避免底盤碰觸地面致抱怨而刻意拉高車身,為求乘坐舒適採用偏軟的避震器,拉高車身及使用偏軟的避震器結果是增加失控或翻車的可能,若車主認知寧願忍受低底盤的不便或寧願忍受較硬的行路感換取更為穩定安全的操控性能,以現行國內法規都屬違規。

像這類可大幅提升操控性能但成本高昂的避震器,按現行法規都是不准裝的。
這樣的現象出現在各式各樣的市售商品身上,只是汽車屬於載具,它能夠危害到使用者及其他人的生命安全,所以需要嚴格管制 。管制無罪,但是方式必需合理,否則只是突增民怨又得不到保護人民的效果。 每當飆車盛行時政府就會要求警力取締改裝車,實施結果是警方吃力不討好,被取締的車主也滿腹的不服氣, 不認為吃這罰單對通安全改善有任何助益,只感慨自己倒楣罷了,型成雙輸的局面。 違規駕駛與車輛改裝本應規類為兩回事,許多將輛做改裝的人其實開車很保守但卻隨時面臨吃罰單之風險,而許多雖沒有做任何車輛改裝卻任意胡亂蛇行危險駕駛的人卻隨處可見不見取締。
取締危險駕駛絕對是正確必需持續雷厲風行的,但是車輛改裝之取締應該完全回歸監理體系,由專業驗車人員依照現行法規實施鑑定,只要車輛呈現出來的性能如煞車力平衡/ 燈光照射角度/ 排氣噪音/ 廢氣含量等”確實要求”能夠達到標準值,實無理由再刁難什麼,而警方應該只能針對違規駕駛部份做現行犯或者攝影取締,對於涉及專業鑑定的車輛改裝,警方實不該也無能力做違規與否的判定 現在國內的現象是驗車寬鬆,而警方有權自由心證任意取締。
原訂7月1日大執法的措施已經確定延緩實施,龐德真誠的希望政府能頭腦清醒的看待此事,合理的建構一套完整的管制辦法,強化監理體系確實驗車,取締違規改裝。 而警力完全用在違規駕駛行為的取締,否則一定又是和稀泥一番,亂象雙輸情況依舊,人民怎能快樂生活?



台中小余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按 "讚" 到facebook

舊 2006-06-05, 03:51 PM   #2
拼圖
中區團隊
 
註冊日期: 2005-12-16
住址: 海風冷颼颼
文章: 4,218
精華: 2
贊助: 2006
[轉貼]談“改裝大執法”之正當性

我就覺得很奇怪,改裝等於飆車那裝潢應該也等於違建,建築就有一定的遊戲規則車輛就沒有;很多改裝品在國外是經過認證的東西,台灣沒有此認證機構就應該follow國外,車輛沒有原廠的就是改裝,那聽起來有點圖利特定廠商!!
拼圖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6-06-05, 03:55 PM   #3
拼圖
中區團隊
 
註冊日期: 2005-12-16
住址: 海風冷颼颼
文章: 4,218
精華: 2
贊助: 2006
[轉貼]談“改裝大執法”之正當性

乾脆台灣所有的廠商叫陳性魚去橋比較快了(因為趙賤民被關,不然感覺還是它比較照得住)
拼圖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6-06-05, 05:20 PM   #4
joe-chen
正式會員
 
註冊日期: 2005-02-24
住址: 桃園縣
文章: 161
精華: 0
[轉貼]談“改裝大執法”之正當性

好像說啥都沒用吧~~警察還是單照開,反正他們是有牌的流氓,這就是"民主"的社會! :em08: :em08: :em08:
joe-chen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6-06-05, 05:57 PM   #5
naimalajumbo
NPT團隊
 
naimalajumbo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05-05-18
住址: 桃園的小Q
文章: 3,542
精華: 0
車型: E46 318i
贊助: 2006、2007
[轉貼]談“改裝大執法”之正當性

引用:
下面引用由拼圖2006/06/05 03:51pm 發表的內容:
我就覺得很奇怪,改裝等於飆車那裝潢應該也等於違建,建築就有一定的遊戲規則車輛就沒有;很多改裝品在國外是經過認證的東西,台灣沒有此認證機構就應該follow國外,車輛沒有原廠的就是改裝,那聽起來有點圖利特定 ...
就是說ㄚ~~如果裝上那些東西就變成違法...
那製造改裝部品的廠商是不是就如果製做毒品的角色一樣違法??
進口這些改裝品的是不是和走私犯一樣通通要抓起來??
警方不管上頭規定怎麼規範...一意孤行的大肆開單....
引起民怨又要裝小媳婦一樣好像受了很多委屈...
要大家守法之前....是不是所訂的規範....所取締的立場要先合理才能服眾....
唉~~小余這篇應該要去貼在警方網站給他們參考吧.... :em05:
naimalajumbo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6-06-05, 06:26 PM   #6
b9215110
正式會員
 
註冊日期: 2005-01-18
住址: 高雄
文章: 192
精華: 0
車型: E46 330
贊助: 2006、2007
[轉貼]談“改裝大執法”之正當性

說的真好!但是在台灣就ooxx...???
b9215110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6-06-05, 07:24 PM   #7
frank100
正式會員
 
註冊日期: 2004-08-19
文章: 1,137
精華: 0
車型: c9
[轉貼]談“改裝大執法”之正當性

抗議啦!!!!!!!!!
難道要等到連入珠也算非法改裝,大家才肯覺醒嗎????
我知道cct的人一定清醒,但是媒体沒空理你,因為台灣有更多有報導價值的新聞等著報。
除非你有個老爸也姓趙,老婆叫幸魚,也剛好有個丈母娘姓吳....
frank100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6-06-05, 09:25 PM   #8
irene
NPT團隊
 
註冊日期: 2003-05-10
住址: 臺灣臺北
文章: 350
精華: 0
[轉貼]談“改裝大執法”之正當性

:em10: :em10: 唉~~~
irene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6-06-05, 09:34 PM   #9
拼圖
中區團隊
 
註冊日期: 2005-12-16
住址: 海風冷颼颼
文章: 4,218
精華: 2
贊助: 2006
[轉貼]談“改裝大執法”之正當性

反正這塊沒啥利益(對政府來說)沒人會想去躺這混水
拼圖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6-06-05, 10:42 PM   #10
汪汪
正式會員
 
註冊日期: 2004-04-26
住址: 高雄
文章: 1,040
精華: 0
[轉貼]談“改裝大執法”之正當性

台灣ㄉ政府就是黑~~
汪汪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6-06-06, 12:16 AM   #11
泓紋
正式會員
 
泓紋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04-08-06
住址: 墨爾本
文章: 905
精華: 0
車型: F10 535i
[轉貼]談“改裝大執法”之正當性

不這麼搞~~~哪來ㄉ錢賺ㄚ!
泓紋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回覆

書籤


發文規則
不可以發表新主題
不可以發表回覆
不可以上傳附件
不可以編輯自己的文章

啟用 BB 代碼
討論區啟用 表情符號
討論區啟用 [IMG] 代碼
討論區禁用 HTML 代碼

討論區跳轉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2:06 PM


台灣賓士零件網 基福汽車 正煇汽車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2025
版權所有 ©2000 - 2025,BMWC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