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引用由jason258在 2006/06/21 11:51pm 發表的內容:
請問qk0948:
本票是要經過您所說的程序後,才有效用嗎? 那若未經法院裁定,不就失去效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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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是要經過法院裁定後~你才能去稅捐處申請';';債務人';';的收入及財產證明![br][br]
-=-=-=-=- 以下內容由 qk0948 在 2006年06月26日 00:28am 時新增 -=-=-=-=-
本票是要經過法院裁定後~你才能去稅捐處申請';';債務人';';的收入及財產證明文件!如"債務人"有收入和財產的話!那你就可以向法院提出強制扣薪和強制執行財產設定等等!可是前提是他要有收入或是財產才有辦法要到錢!不然債權人是要不到錢的喔(要一直等到他有錢!哈哈~~~~~)!法院裁定無誤後以年利率百分之6計息(如果我沒記錯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