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引用由龍仔在 2008/09/03 07:47pm 發表的內容:
應該騎摩拖車贏面~因為在台灣大都數認為~大車與小車發生事故~小車贏面~
我的經驗~~
說我一個例子:我要向左轉,但我遠遠就看到一輛機車快速過來,當時我已經完成左轉!並且完全停止在我的車道!他就撞上來了~結果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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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我的例子:我在巷子開的很慢(大約8米巷,無分隔線),突然一台摩托車從旁邊騎樓衝出來,撞到我的左前葉子版及保桿,葉子版凹了保桿也裂開,騎士倒地後只是稍微擦傷,看了我的車子後自知要賠大條的,馬上先聲奪人說他受傷了要告我傷害,馬的,我當然不爽,堅持報警處理;後來警察說那人是奇美的醫師,還找了一堆保險公司的人來說要嘛就自行處理,不然就告我傷害還要賠他請假的損失,.....看到這裡可能很多人就退縮了,可是我自認錯不在我, 私下先去請教裁決所的人, 認定路權歸我所有,所以我就很堅定的跟他說:如果要告就去告,像這種小案子還告到法院去大多駁回叫你們自行和解,如果你有時間耗我也願意賠你耗,何況誰說大車撞小車就是大車的錯,你闖平交道撞火車翹掉, 現在已沒有慰助金了,還要賠火車的損失呢.....
各位,千萬不要因為我們開BMW就讓人家當我們冤大頭.
附註:最後那個傢伙還是賠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