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引用由valentino在 2010/04/22 09:47pm 發表的內容:
只要對方人員無受傷或死亡,
一切都好商量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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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這麼想
但事與願違 :em06:
對方人員無傷亡
車輛受損修復是我的責任,我並無逃避,因為我從事汽車相關行業
基於這點我向對方提出兩個方式;
1.以原廠零件修復他的愛車。我可能無法配合他至原廠修復的要求,原因
在於再我公司的配合廠商修復
我可以省下一筆與原廠相較之下落差很大的工錢。
2.依正常車況中古車賣價向他收購他的愛車。
我想這兩項方式大家應該都會選擇第二種吧
但是呢這位老兄的老婆我真是佩服他了
她的車目前依然在斗南HONDA原廠修護場內
日前已跟他提出將他的愛車託運到我們公司,費用當然是由我來支付。
但他居然跟我說,車子不能給我託運到桃園。 :em08: :em08:
他不讓我拖回來我真的不知道我該怎麼跟他處理ㄟ
她要我事情忙玩再親自跑一趟斗南。 :em08:
等我去了斗南在決定要修復還是收購
而修復只能在原廠
真的是!@#$%^& :em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