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阿寶
現在的不起訴處份,不就是司法證明,這驗證了我去開庭時,所聽到的一切
當日可是你回應檢察官,除了傑森,其他人不都不和解,怎麼現在來回應又變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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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都不和解.非我原話..檢察官有跟你提到出於惡意攻擊我的且無道歉誠意的.我還要再看看嗎?
你當初誹謗我人身攻擊的一推...我也說.你停止攻擊.我就不告你..那時被告裡有你嗎.後來會對你提告.也是因你持續對我攻擊..拒絕和談.我才對你提告的..這你敢否認嗎..小陳也幫我一直傳訊跟你談..不是嗎..但都被你拒絕..
所以是你拒絕和解...並不是我.
聲明再議雖然有三人.但最終會是我跟李仔二人在走....如果其他人肯對誤解的地方講清楚來道歉
我都還是會同意和解..迫於官司下的道歉.事情没講清楚.和解了.也是没用..這是我不輕易和解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