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引用由冰上在 2009/12/15 03:22am 發表的內容:
調解委員會是不用錢的
你朋友不會是去找到黃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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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向你說明一下,
1.我本身是台北市某區的調解委員會委員,你所說的情形,在一般車禍發生後是可以依此方式進行,但是否出席調解會及能否達成調解,則就無強制力。換言之,你聲請後,對方是不一定會到的,且到了也可能是不歡而散,畢竟死亡車禍賠償是已2.3百萬起跳的。
2.另樓主朋友之案件,一審被告判無罪,在此情形下,要逼被告到調解會的難度會更高。因此,承審法官之曉諭會對被告有強大之壓力,此刻再遞附民狀,被告的心態會有所改變的。
3.以上,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