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引用由老斑鳩在 2006/06/28 06:18pm 發表的內容:
唉, 交通部應該先檢討標示速限究竟合不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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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25: 嗯!!有道理!!! :em25: 投一票!! :em25:
引用:
下面引用由naimalajumbo在 2006/06/28 07:27pm 發表的內容:
在交通部的標準底下他們都認為是合理的吧....
況且~~在一般上下班時間....台灣的高速公路跑不到速限啦.... ....
半夜的話...就各憑本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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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對! 應該叫他們換開我們的車再定 <時速標準> 好了 :em01: :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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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小樂在 2006/07/07 00:26pm 發表的內容:
超過要罰錢...
那開不到最低速限(就是塞車時)是不是可以退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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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好笑!!! :em01: :em01: :em01:
那我以前開 March 應該可以退不少錢了 :em04: :em03: :em04: :em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