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2400cc大型殘障車 取消免稅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免稅殘障車,將排除2400cc以上大車。財政部表示,若今(98)年內實施,已享受免稅的大型自用殘障車需按日補稅。預估國庫可增加稅收,全台逾6萬輛車受影響。
財委會昨(13)日審查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鑑於殘障免稅車每年以6%的比率成長,且不乏雙B等高價位大型車申請免稅,不分藍綠立委均認為,應對殘障免稅車合理設限。財政部原擬限3000cc以上車輛,但立委認為應再縮小範圍,最後通過立委余政道所提建議版本,將殘障車免稅範圍限縮在2400cc以下。
依通過的修法版本,超過2400cc以上車輛,若未經改裝,不論殘障者本人或由其親屬駕駛,都不再享有免稅待遇。
財政部指出,牌照稅是按日計稅,98年自用小客車牌照稅已在4月30日截止繳稅,目前享有免稅待遇的殘障車,在修法通過後依法必須按日補稅。舉例來說,假設新法在今年6月30日生效,逾2400cc且未加裝殘障設施的自用車,將要補繳下半年的牌照稅。
依據統計,全國登記為殘障車並享受免稅的車輛,97年共計52.6萬輛,全年免稅額達54億元,平均每輛車一年免除約1 萬元牌照稅。其中,超過2400cc以上車輛共計6.4萬輛。
限縮殘障車免稅範圍的同時,財委會亦通過放寬無駕照的殘障人士,享有每戶一輛免稅車,如由不同戶籍親屬駕駛者,僅限二親等內親屬名下車輛可免稅;如由同戶親屬駕駛,則無親等限制,均可免稅,但以一輛為限。
昨天審查通過的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也將欠稅車的罰款自一倍調降為一倍以下,財政部近日內將邀集交通部與稅捐機關就欠稅車訂定減罰標準,財政部長李述德說,逾期未繳稅的欠稅車,若欠繳期間愈短,罰鍰倍數就會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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