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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投票結果: 高速公路內線超車道行駛最高速限110KM~可以不管其他欲超車的車輛嗎?
不用理會 29 13.43%
應須禮讓 187 86.57%
投票者: 216. 您不可以參加此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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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02-14, 05:26 PM   #51
超悟空
正式會員
 
超悟空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08-10-22
住址: 自來水公司第七管理處
文章: 452
精華: 0
車型: F01 750i E92 M3
引用:
作者: M3Kevin 查看文章
請問超悟空..這種情形你會打算怎樣做?...
爬一下文好嗎!睜大眼睛看一下我怎麼處理好嗎?"幹爆他"
超悟空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4, 07:12 PM   #52
高雄小翔Z4
正式會員
 
註冊日期: 2010-04-17
住址: 高雄
文章: 29
精華: 0
車型: Z4 3.0
等人家讓~要多久ㄚ~還是自己憑本事超過去好了~管他占不占用~等它讓還不如自己快快切過去~才不會一肚子氣~等他看見我~已經是我的屁股了~
高雄小翔Z4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4, 08:58 PM   #53
老山羊
註冊車友
 
註冊日期: 2005-06-15
住址: 臺中
文章: 6
精華: 0
我投2超車後會回外車道誏出內車道違規超速是別人的事但我也在超速要有開車風度。
老山羊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5, 12:22 AM   #54
dennisyenv9
正式會員
 
dennisyenv9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07-09-03
住址: 台北松山&外太空
文章: 188
精華: 0
車型: E66 & W212
其實不難想像台灣人自私又自我的心態
哪有"讓"這個字的存在??

說開在內側車道保持120即可不用讓道的
那請問就保持開120在中線車道難道不行嗎??
會吃虧嗎??會少一塊肉嗎??
可以給一個理由
告訴大家開120就非得在內側車道無憂無慮的原因嗎??

台灣人自私是出了名的(至少是大部分)
沒辦法 這是中國人的天性
相信大大們每天都有的經驗就是在狹小的人行道或騎樓上
很多人三三兩兩肩併肩慢慢走
擋住整個人行道高談闊論聊得起勁
完全無視於後方行人是否在趕路趕時間
叫他們讓路還給你個白眼 心不甘情不願的讓開
這種態度很難奢望高速公路上會有"禮讓""讓道"的情形發生的......
dennisyenv9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5, 12:34 AM   #55
sosmart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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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smart1107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09-05-10
住址: 台北
文章: 393
精華: 0
車型: E39
引用:
作者: Kimi 查看文章
不管什麼速度下,我都會回中線,因為我認為一定有人比我快....
+1
超車完之後,我還是會回到中線
內側車道有種不安定感
sosmart1107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5, 01:19 AM   #56
真愛玩
正式會員
 
真愛玩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10-05-17
住址: 台北縣永和市
文章: 111
精華: 0
車型: E39 528
要怪只能怪生在台灣
管你在超車道還是非超車道
超速就是不對
追撞前車就是不對
為什麼你違規卻要守法的讓你
那乾脆大家通通開裝甲車
反正內線是超車道嘛
看到內線龜速的通通告過不是更爽
公路上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才是大家平安回家的路
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的
而不是你要開快慢的就要讓你
你開好車爛車就要讓你
想快又要大家讓就去開救護車
而不是在公路上欺負一些守法的老百性
喝醉酒的要沒喝的讓
闖紅燈的要綠燈的讓
開車的要走斑馬線的讓
超速的要速限內的讓
這世界到底怎麼回事
怎麼變的沒有人要守法講道理了

此篇文章於 2011-02-15 01:30 AM 被 真愛玩 編輯。
真愛玩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5, 01:24 AM   #57
旦旦
中區團隊
 
旦旦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08-06-01
住址: 台中市
文章: 733
精華: 1
車型: E46 316
引用:
作者: 超悟空 查看文章
爬一下文好嗎!睜大眼睛看一下我怎麼處理好嗎?"幹爆他"
哈~哈~哈~哈~~~~偶像 我喜歡
旦旦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5, 06:50 AM   #58
飛天德
正式會員
 
飛天德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05-04-14
文章: 695
精華: 0
車型: E46 ?3
引用:
作者: 真愛玩 查看文章
要怪只能怪生在台灣
管你在超車道還是非超車道
超速就是不對
追撞前車就是不對
為什麼你違規卻要守法的讓你
那乾脆大家通通開裝甲車
反正內線是超車道嘛
看到內線龜速的通通告過不是更爽
公路上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才是大家平安回家的路
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的
而不是你要開快慢的就要讓你
你開好車爛車就要讓你
想快又要大家讓就去開救護車
而不是在公路上欺負一些守法的老百性
喝醉酒的要沒喝的讓
闖紅燈的要綠燈的讓
開車的要走斑馬線的讓
超速的要速限內的讓
這世界到底怎麼回事
怎麼變的沒有人要守法講道理了
你太偏激嚕~
這只是公德心的問題
開慢開中外線沒人會去趕你
為何非走內線呢?
飛天德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5, 07:42 AM   #59
嘉義小董
雲嘉團隊
 
嘉義小董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09-07-31
住址: 諸羅山
文章: 728
精華: 0
車型: 1
贊助: 2010
我也是選2,或許人家有事在趕時間,基本上內線超完車後,我都會回中線去~~
嘉義小董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5, 12:57 PM   #60
真愛玩
正式會員
 
真愛玩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10-05-17
住址: 台北縣永和市
文章: 111
精華: 0
車型: E39 528
引用:
作者: 飛天德 查看文章
你太偏激嚕~
這只是公德心的問題
開慢開中外線沒人會去趕你
為何非走內線呢?

這位德哥不是我偏激也不是沒公德心
我也沒有一直佔著內線不讓
只是高速公路速限規定就是110+10
就事論事超速就已經不對在先了
怎麼還可以理直氣壯要求守法的人讓他違規ㄋ
當你開到200當然會覺得開120的人龜速阿
超速會被開單.龜速在內線也是會被開單的
今天我特地打電話到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求證
網址及電話在官網內如下(歡迎各位車友查證)
http://www.hpb.gov.tw/fox/front/bin/home.phtml
今天若有一台開120在內線.他並沒有違法.是可以不用讓的
內線在不影響別人情況之下.本來就可以以最高速限行駛
不要又跟我說他影響了超速的車
我也去翻了相關法規.法規如下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8條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
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
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
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
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註:一般車輛速限每小時100及110公里處,總重20公噸以上大貨車之速限均為90公里。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及救濟車,必要時得不受車
道使用之限制。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

第9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

十一、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第10條 汽車在行駛途中,除遇特殊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驟然減速或在車道中臨時停車或停車。

更多相關法規在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PCode=K0040019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12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
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
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限速100,開112已達取締標準,或者低於最低速限

都是違反依第33條第1項第1款罰$3000

超車後,未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致堵塞超車道,罰$6000

高速公路需要大家互相禮讓
但絕對不是守法的禮讓超速的
真愛玩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5, 01:04 PM   #61
潘小貓
正式會員
 
潘小貓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09-07-20
住址: 熱情港都
文章: 253
精華: 0
有法有依據...讚!!
潘小貓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5, 01:54 PM   #62
marcokuo
正式會員
 
註冊日期: 2008-02-26
住址: 高雄
文章: 79
精華: 0
之前電視不是有宣導過了~~內線道為超車道~~開110-120可以開第2道就好了~~~喜歡慢慢開我不介意~~不過不應該並行阻擋要過的人~~~

你不急說不定別人很急~~~搬一堆法令幹嘛~~讓一下是少塊肉歐~~~

此篇文章於 2011-02-15 02:09 PM 被 marcokuo 編輯。
marcokuo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5, 02:20 PM   #63
真愛玩
正式會員
 
真愛玩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10-05-17
住址: 台北縣永和市
文章: 111
精華: 0
車型: E39 528
我並沒有不讓
我已經說過了
今天是就事論事
標題為高速公路內線超車道行駛最高速限110KM~可以不管其他欲超車的車輛嗎
事實就是他是可以不理會超速要超他車的人
但是今天如果改成你會禮讓其他車輛嗎?
我一定會讓...為什麼呢?
因為沒喝酒的要禮讓喝酒的
行人過馬路要禮讓開車的
沒超速的要禮讓趕著投胎的
拿刀的要禮讓拿槍的
這在台灣已經是常態了
真愛玩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5, 02:35 PM   #64
浩劫
中區團隊
 
浩劫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06-12-21
住址: 南彰化
文章: 620
精華: 0
車型: F10
贊助: 2010
各位大大~其實呢.....這只是一個投票的版內

讓與不讓~只在於個人的行車習慣.態度.與心情爾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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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劫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5, 03:56 PM   #65
拼圖
中區團隊
 
註冊日期: 2005-12-16
住址: 海風冷颼颼
文章: 4,218
精華: 2
贊助: 2006
很標準的台灣人,都已自我認為為中心,每台車的表速都有差異,你的120等於別人的120嗎??等於實際的120嗎??標題是高速公路內線超車道行駛最高速限110KM~可以不管其他欲超車的車輛嗎??那我可以不假設120遇到200的,我可以假設120遇到122的這樣要讓嗎??說別人超速你有經過科學儀器測量嗎??被警察告發都要科學儀器測量才算數,那改天被警察攔下他說我看我的表速你比我快就是超速有人能接受嗎??
多看看國外先進國家的行車秩序,後面有車來沒人會管你是不是超速都會讓的
拼圖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5, 04:35 PM   #66
真愛玩
正式會員
 
真愛玩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10-05-17
住址: 台北縣永和市
文章: 111
精華: 0
車型: E39 528
沒錯你真的就是標準的台灣人
內線道法規已經明確規定了
你還在爭那2公里有意義嗎
還有誰在超車時是以高於對方2公里在超車的
我一樣是個會開快車的人
但是我絕對不會認為別人在內線開到120了我要超速他應該讓我
要違規是個人的問題
總不能因為你要違規所有人都要讓開吧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捻爆所有內線道的車
只因為我趕時間.只因為內線道是超車道
那內線道幹麻還規定上限10公里咧
直接寫超車道無速限就好了阿
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
麻煩您自行打電話去國道警察那邊求證
我錯了辦一桌請前面幾位大大吃噸好的賠不是
內線道只要不是低於法規速限
他就是可以呆在那裡
如果每個人都要那麼自私
怎麼跟先進國家相比
為了這偏文章我已經打了2次電話求證
就像你説的被警察告發都要科學儀器測量才算數
所以我也可以假設你的表比較緊
你開到120別人的表都已經130了
是嗎
法規就是法規
覺得它寫的不對歡迎去競選立法委員修改條款

此篇文章於 2011-02-15 04:57 PM 被 真愛玩 編輯。
真愛玩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5, 05:22 PM   #67
飛天德
正式會員
 
飛天德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05-04-14
文章: 695
精華: 0
車型: E46 ?3
說實在的~大家都有發表意見的權利~投票的結果也反映出大家的看法~我們CCT不要像M*****01一樣~大家不要為了看法不同傷感情啦~我就算看到內線開60的BMW~我也不會出手~為什麼呢?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呢?
飛天德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5, 06:06 PM   #68
拼圖
中區團隊
 
註冊日期: 2005-12-16
住址: 海風冷颼颼
文章: 4,218
精華: 2
贊助: 2006
引用:
作者: 真愛玩 查看文章
沒錯你真的就是標準的台灣人
內線道法規已經明確規定了
你還在爭那2公里有意義嗎
還有誰在超車時是以高於對方2公里在超車的
我一樣是個會開快車的人
但是我絕對不會認為別人在內線開到120了我要超速他應該讓我
要違規是個人的問題
總不能因為你要違規所有人都要讓開吧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捻爆所有內線道的車
只因為我趕時間.只因為內線道是超車道
那內線道幹麻還規定上限10公里咧
直接寫超車道無速限就好了阿
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
麻煩您自行打電話去國道警察那邊求證
我錯了辦一桌請前面幾位大大吃噸好的賠不是
內線道只要不是低於法規速限
他就是可以呆在那裡
如果每個人都要那麼自私
怎麼跟先進國家相比
為了這偏文章我已經打了2次電話求證
就像你説的被警察告發都要科學儀器測量才算數
所以我也可以假設你的表比較緊
你開到120別人的表都已經130了
是嗎
法規就是法規
覺得它寫的不對歡迎去競選立法委員修改條款
我的車表速110時實際速度是106,我同事的GOLF GTI表速110時實際速度101,那他在我前面的話他要讓我嗎??我有超速嗎??而且+10公里在哪條法規有??那是警政署為了不有爭議而定的不成文規定好嗎??
拼圖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5, 06:09 PM   #69
真愛玩
正式會員
 
真愛玩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10-05-17
住址: 台北縣永和市
文章: 111
精華: 0
車型: E39 528
引用:
作者: 飛天德 查看文章
說實在的~大家都有發表意見的權利~投票的結果也反映出大家的看法~我們CCT不要像M*****01一樣~大家不要為了看法不同傷感情啦~我就算看到內線開60的BMW~我也不會出手~為什麼呢?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呢?
贊同+1
其實台灣一般情況是情→理→法
一般遇到都先講情
說情說不動就講道理
道理說不通只好以法為根源
以國道內線來說
一般遇到速度較快的車子要理讓
等a到了就下車講道理
談不隴只好叫警察
真愛玩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5, 06:18 PM   #70
阿吉
CCT會長
 
阿吉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02-09-19
住址: 臺灣雲林
文章: 19,145
精華: 2
車型: E38 728i
贊助: 2005、2006、2007、2008、2009、2010
再提醒大家一下..
我希望大家理性討論...千萬不要筆戰..即使看法不同..但仍需彼此尊重..
這可能沒有一個標準答案..
但是都可以讓大家作為參考...
所以..請大家理性討論...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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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吉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5, 06:27 PM   #71
真愛玩
正式會員
 
真愛玩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10-05-17
住址: 台北縣永和市
文章: 111
精華: 0
車型: E39 528
引用:
作者: 拼圖 查看文章
我的車表速110時實際速度是106,我同事的GOLF GTI表速110時實際速度101,那他在我前面的話他要讓我嗎??我有超速嗎??而且+10公里在哪條法規有??那是警政署為了不有爭議而定的不成文規定好嗎??
我不是國道警察
我也不想再為了這個再去求證
要不要禮讓.有沒有違規都交給警察的測速器去處理
反正我又不是那個慢慢開死佔著內線不讓的人
最好內線道改成超車無限速我還比較快樂
真愛玩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5, 07:18 PM   #72
jungle
正式會員
 
註冊日期: 2004-06-14
文章: 3
精華: 0
單就法律層面而言.只有規定慢速車輛.低於最高速限10公里..以下之小型車輛.不得連續行使內側車道.但並無規定已達最高速限之小型車.不得連續行使內側車道....故無須禮讓超速之車輛.但如遇有惡意近迫前車強行避讓之惡劣駕駛.因就法理上舉證不易.且無光學儀器可證明當時行駛之速度.只能吃悶虧且無法檢附相關事証向國道員警檢舉....唉.....愛開快車也要有品德才是.
jungle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5, 07:33 PM   #73
valentino
正式會員
 
註冊日期: 2006-09-20
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88
精華: 0
車型: AC S5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8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
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
標線或號誌之規定。
又同條第三點明文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第 9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
同條第11點明文規定: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第 6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在正常天候狀況下,依下列規定:
一、小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除以二,單位為公尺。
二、大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減二十,單位為公尺。
前項規定例示如下:

【車速 110Km/hr 】最小距離(公尺)
大貨車:90公尺
小客車:55公尺


※故 依法 路權屬最高速限行駛之前車,是不須讓道的。
依理 應禮讓後車。
依情 按照我的心情,應該會直上250km/h,放下我的置杯架,放到後車看不見我的車尾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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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議會李新議員 / 法律顧問
正瑋商標法律聯合事務所 / 所長
https://www.facebook.com/cheng.lawoffice/

此篇文章於 2011-02-15 07:50 PM 被 valentino 編輯。
valentino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5, 08:09 PM   #74
紫藍色大七仔
中區團隊
 
註冊日期: 2008-03-11
住址: 台中市
文章: 266
精華: 0
贊助: 2009
我想大家也不用再爭論了
在爭論下去
只是傷了CCT車友間ㄉ和氣
立法院也不會針對這話題進行提案
台灣社會的普羅大眾也不會這樣而提升自我觀念
我只是覺得
守法的人是對的
我們不要去逼人家做他覺得不對的事情(龜速屬違規喔)
而我們都會開快車
我們自己要小心一點
因為超速不是所有納稅人給予我們的權利
也不是所有駕駛人都眼明手快觀念好
每個人心中ㄉ尺全都不一樣
除非法案通過
愛彈古箏的小孩跟愛打電動的小孩就是有觀念不一樣的地方
誰讓誰呢?
在這邊CCT
誰對誰錯呢?
對了如何 錯了如何
委員們一樣吃喝玩樂
官員們一樣整天等上下班打卡
大家卡互相哩
遇到慢的你嚇他
萬一他真ㄉ被你嚇到
什麼後果我們能預知嗎?
我們也都希望開內線的觀念好一點
問題是......那是希望
就如同乖乖開車的人希望路上不要有超速
問題是......那也只是他們的希望
我們開快車的禮貌一點
他們開慢車的吞忍一點
大家共享路權 相安無事
紫藍色大七仔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5, 08:12 PM   #75
阿堆
中區團隊
 
阿堆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08-12-04
住址: 台中市
文章: 1,770
精華: 0
冷靜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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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文章於 2011-02-15 08:17 PM 被 阿堆 編輯。
阿堆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5, 08:16 PM   #76
東廠僅一位
正式會員
 
註冊日期: 2010-12-31
文章: 36
精華: 0
車型: 熱血的e46 325ci
贊助: 未贊助
引用:
作者: 阿堆 查看文章
如果不趕時間的話一般都會退到中線讓他~

如果趕的話就退到3檔等他.....

哈哈~
呵呵!!!

這個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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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廠僅一位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5, 08:29 PM   #77
st蔡
正式會員
 
st蔡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08-09-29
住址: 台南~~高雄
文章: 378
精華: 0
車型: E86 Z4 COUPE
這類事情~~~只能要自我期許跟自我要求....我們自己做好就好了......沒辦法去要求別人
-----------------------------------------------------------------------
-----st蔡 or 老蔡------
st蔡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5, 09:53 PM   #78
超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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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悟空 的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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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飛天德 查看文章
說實在的~大家都有發表意見的權利~投票的結果也反映出大家的看法~我們CCT不要像M*****01一樣~大家不要為了看法不同傷感情啦~我就算看到內線開60的BMW~我也不會出手~為什麼呢?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呢?
最好是啦你!下次你不要又打電話給我叫我ㄧ起夾他啦!
超悟空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5, 11:15 PM   #79
傳說中的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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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心情想讓就讓不想讓就不讓
沒有甚麼理由非要讓不可
去他的法規
說人人會說
做得到的有幾個人
超速還要讓
這是台灣又不是國外可以拿國外的法規來比嗎

此篇文章於 2011-02-16 12:00 AM 被 傳說中的阿德 編輯。
傳說中的阿德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5, 11:53 PM   #80
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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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看一下6:20秒以及8:00!!

我會讓是因為讓高速行駛的車主更安全!!

至於是不是違規!!那不是我的事!!

注意看看整段影片!!高速行駛的車主不需要車道一直換來換去!!

當然也降低變換車道的風險!!

有開過快車的人都知道~~高速行駛時又要變換車道又要超車!!是相當危險的!!

所以我會讓的原因只是覺得能讓大家更安全!!
白馬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6, 12:09 AM   #81
真愛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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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白馬 查看文章


注意看一下6:20秒以及8:00!!

我會讓是因為讓高速行駛的車主更安全!!

至於是不是違規!!那不是我的事!!

注意看看整段影片!!高速行駛的車主不需要車道一直換來換去!!

當然也降低變換車道的風險!!

有開過快車的人都知道~~高速行駛時又要變換車道又要超車!!是相當危險的!!

所以我會讓的原因只是覺得能讓大家更安全!!

我比較羨慕這段影片延路上都沒有一些數字的牌子
台灣一大堆數字的牌子看了就不爽
真愛玩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6, 02:04 AM   #82
潘小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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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越來越好笑了..........暈...
潘小貓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6, 03:21 AM   #83
syc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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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真愛玩 查看文章
這位德哥不是我偏激也不是沒公德心
我也沒有一直佔著內線不讓
只是高速公路速限規定就是110+10
就事論事超速就已經不對在先了
怎麼還可以理直氣壯要求守法的人讓他違規ㄋ
當你開到200當然會覺得開120的人龜速阿
超速會被開單.龜速在內線也是會被開單的
今天我特地打電話到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求證
網址及電話在官網內如下(歡迎各位車友查證)
http://www.hpb.gov.tw/fox/front/bin/home.phtml
今天若有一台開120在內線.他並沒有違法.是可以不用讓的
內線在不影響別人情況之下.本來就可以以最高速限行駛
不要又跟我說他影響了超速的車
我也去翻了相關法規.法規如下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8條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
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
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
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
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註:一般車輛速限每小時100及110公里處,總重20公噸以上大貨車之速限均為90公里。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及救濟車,必要時得不受車
道使用之限制。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

第9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

十一、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第10條 汽車在行駛途中,除遇特殊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驟然減速或在車道中臨時停車或停車。

更多相關法規在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PCode=K0040019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12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
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
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限速100,開112已達取締標準,或者低於最低速限

都是違反依第33條第1項第1款罰$3000

超車後,未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致堵塞超車道,罰$6000

高速公路需要大家互相禮讓
但絕對不是守法的禮讓超速的

你110+10不也是超速?

規定110就是110
多10%

只是執法寬限

比如大家都知道在捷運等等地方搭手扶梯
靜止不動的人應該是要站手扶梯右邊
留左邊給
趕時間的人快速通過(超車道)
但你就是硬要在左邊
慢慢走
你說你有再走阿
不是靜止的ㄚ

就是不管你後面是否有比你急的人
他是用跑的卻是硬被你堵在你後面
讓一下會如何?
或許他真的有急事ㄚ
違不違規
是他的事
若是你旁邊慢車道~沒車
就讓一下吧!
畢竟這是超車道

我去過泰國
泰國人開車真的是沒話說
超車完後一定退出超車道
在台灣我常常就是會見到
明明右側沒車
他也是硬要霸佔住超車道
或是右側車時速110+10
他也是以時速110+10
兩台車並行
後面卻是堵了一排車
你自己想想吧!
讓一下有這麼難嗎
所謂~~讓
就是有人比你快
至於違規?
與你何干?
你的碼表就一定準嗎?
syc0527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6, 09:09 AM   #84
kas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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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發這篇..投票文我想..110在上去就超速了..所以要投票應該就不用法規規範..不然都超速違規了..還討論個屁...
但是這篇文章另外的意義..可以看出一些人在日常生活的心理...自私..
kasper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6, 10:25 AM   #85
M3Ke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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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應該說..不管有沒有人超速或怎樣的....在內車道有人要超車..就禮讓一下...也不會怎樣...除非真的沒有辦法禮讓(車太多)......要不然有什麼關係.......開車帶有禮貌....對自己或是其他人都是一種方便............
M3Kevin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6, 12:24 PM   #86
syc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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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3Kevin 查看文章
其實..應該說..不管有沒有人超速或怎樣的....在內車道有人要超車..就禮讓一下...也不會怎樣...除非真的沒有辦法禮讓(車太多)......要不然有什麼關係.......開車帶有禮貌....對自己或是其他人都是一種方便............


+1
syc0527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6, 12:48 PM   #87
真愛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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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110+10不也是超速?

規定110就是110
多10%

只是執法寬限

比如大家都知道在捷運等等地方搭手扶梯
靜止不動的人應該是要站手扶梯右邊
留左邊給
趕時間的人快速通過(超車道)
但你就是硬要在左邊
慢慢走
你說你有再走阿
不是靜止的ㄚ

就是不管你後面是否有比你急的人
他是用跑的卻是硬被你堵在你後面
讓一下會如何?
或許他真的有急事ㄚ
違不違規
是他的事
若是你旁邊慢車道~沒車
就讓一下吧!
畢竟這是超車道

我去過泰國
泰國人開車真的是沒話說
超車完後一定退出超車道
在台灣我常常就是會見到
明明右側沒車
他也是硬要霸佔住超車道
或是右側車時速110+10
他也是以時速110+10
兩台車並行
後面卻是堵了一排車
你自己想想吧!
讓一下有這麼難嗎
所謂~~讓
就是有人比你快
至於違規?
與你何干?
你的碼表就一定準嗎?
你是哪裡看到我說我不讓了
對阿違規與我何干
那人家依法可以使用內車道
那他不讓與你何干
人家碼表不準
你的就準了是不是

還有捷運搭手扶梯
早就取消留左邊的人了
請你多看看電視好嗎
就是趕時間的人撞到右邊靜止的人
結果大家摔下手扶踢
開車你要趕投胎你家的事
不要想要求守法的人怎樣
不守法還想要求像國外一樣
既然大家都要不守法
那還要法律幹嘛
大家都要違法的話
我也可以說我精子趕時間
小姐你借我插2下阿
反正我趕時間嘛
小姐你就讓2下吧
這問題若不依法規就已經演變成口水戰了
再講下去也沒有任何意義
只希望哪一天你們在內線道被超車的a到了
你們還能堅持內線是超車道所以對方沒錯這個理念
到時候也不需要叫警察來
反正內線道就是超車道你被a到就是該死

此篇文章於 2011-02-16 01:25 PM 被 真愛玩 編輯。
真愛玩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6, 01:04 PM   #88
itr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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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沒有一定的每標準和法規,小弟我住在加拿大10年,每當跑高速公路時,如果內線有很快的車過來,大家一定都會讓,連在美國開車時也是,這也許以經是駕駛人的一個習貫和道德了,也是一種保護自已安全的一種方法,因為如果後方的車剎不下來,那你不就完了。有人不要命,是他家的事,不怕罰單貴,也是他家的事,但保護自身安全才是重要的。忍一時風平讓靜,退一步海闊天空吧。
itr436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6, 03:32 PM   #89
syc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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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真愛玩 查看文章
你是哪裡看到我說我不讓了
對阿違規與我何干
那人家依法可以使用內車道
那他不讓與你何干
人家碼表不準
你的就準了是不是

還有捷運搭手扶梯
早就取消留左邊的人了
請你多看看電視好嗎
就是趕時間的人撞到右邊靜止的人
結果大家摔下手扶踢
開車你要趕投胎你家的事
不要想要求守法的人怎樣
不守法還想要求像國外一樣
既然大家都要不守法
那還要法律幹嘛
大家都要違法的話
我也可以說我精子趕時間
小姐你借我插2下阿
反正我趕時間嘛
小姐你就讓2下吧
這問題若不依法規就已經演變成口水戰了
再講下去也沒有任何意義
只希望哪一天你們在內線道被超車的a到了
你們還能堅持內線是超車道所以對方沒錯這個理念
到時候也不需要叫警察來
反正內線道就是超車道你被a到就是該死
若是你的精子趕時間
要插2下或兩百下
與我無關
你爽就好
因為插過
後果自負
超速也是一樣
後果自負
syc0527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6, 03:33 PM   #90
旦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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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文章 看看就好了嘛 何必那麼認真阿 還是說對了 有獎品可以領
旦旦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6, 03:46 PM   #91
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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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tr436 查看文章
這個問題沒有一定的每標準和法規,小弟我住在加拿大10年,每當跑高速公路時,如果內線有很快的車過來,大家一定都會讓,連在美國開車時也是,這也許以經是駕駛人的一個習貫和道德了,也是一種保護自已安全的一種方法,因為如果後方的車剎不下來,那你不就完了。有人不要命,是他家的事,不怕罰單貴,也是他家的事,但保護自身安全才是重要的。忍一時風平讓靜,退一步海闊天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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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馬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6, 03:48 PM   #92
syc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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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真愛玩 查看文章
沒錯你真的就是標準的台灣人
內線道法規已經明確規定了
你還在爭那2公里有意義嗎
還有誰在超車時是以高於對方2公里在超車的
我一樣是個會開快車的人
但是我絕對不會認為別人在內線開到120了我要超速他應該讓我
要違規是個人的問題
總不能因為你要違規所有人都要讓開吧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捻爆所有內線道的車
只因為我趕時間.只因為內線道是超車道
那內線道幹麻還規定上限10公里咧
直接寫超車道無速限就好了阿
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
麻煩您自行打電話去國道警察那邊求證
我錯了辦一桌請前面幾位大大吃噸好的賠不是
內線道只要不是低於法規速限
他就是可以呆在那裡
如果每個人都要那麼自私
怎麼跟先進國家相比
為了這偏文章我已經打了2次電話求證
就像你説的被警察告發都要科學儀器測量才算數
所以我也可以假設你的表比較緊
你開到120別人的表都已經130了
是嗎
法規就是法規
覺得它寫的不對歡迎去競選立法委員修改條款
你說你也是開快車的人?
又一邊說要守法?
那你所謂的快車是多快?

在台灣很多事情是
合法!
卻不合理!

而你所謂的自私?
是指
佔住超車道不禮讓後車的人?
或是
被堵在後面進不得的人?
syc0527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6, 04:08 PM   #93
syc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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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tr436 查看文章
這個問題沒有一定的每標準和法規,小弟我住在加拿大10年,每當跑高速公路時,如果內線有很快的車過來,大家一定都會讓,連在美國開車時也是,這也許以經是駕駛人的一個習貫和道德了,也是一種保護自已安全的一種方法,因為如果後方的車剎不下來,那你不就完了。有人不要命,是他家的事,不怕罰單貴,也是他家的事,但保護自身安全才是重要的。忍一時風平讓靜,退一步海闊天空吧。
以最高限速長時間滯留在超車道
其實很危險的
若是對向車道有車失控衝破中間分隔島撞過來
一定來不及反應的

真大你說的~

(因為沒喝酒的要禮讓喝酒的
行人過馬路要禮讓開車的
沒超速的要禮讓趕著投胎的
拿刀的要禮讓拿槍的
這在台灣已經是常態了)


以上問題
法律上的規定是不需禮讓

但是~~但是~~~實際上~~誰敢?
個人認知
這並非是台灣才僅有的常態
而是基本的生命安全自保之道

請問真大以上問題
你的選擇呢?讓與不讓?


但這並非是台灣的常態
而是攸關自己
生命安全的選項

題目
高速公路內線超車道行駛最高速限110KM~可以不管其他欲超車的車輛嗎?
法律上沒有規定要禮讓~
所以若不怕危險~你有權可以不予禮讓!
若有發生事故後可以找警察處理~

題目
沒喝酒的要禮讓喝酒的?
法律上沒有規定要禮讓~
所以若不怕危險~你有權可以不予禮讓!
若有發生事故後可以找警察處理~

題目
行人過馬路要禮讓開車的?
法律上沒有規定要禮讓~
所以若不怕危險~你有權可以不予禮讓!
若有發生事故後可以找警察處理~

題目
沒超速的要禮讓趕著投胎的?
法律上沒有規定要禮讓~
所以若不怕危險~你有權可以不予禮讓!
若有發生事故後可以找警察處理~
~

題目
拿刀的要禮讓拿槍的?
法律上沒有規定要禮讓~
所以若不怕危險~你有權可以不予禮讓!
若有發生事故後可以找警察處理~

禮不禮讓~
法律規定歸法律
但實際上自己要去衡量
各位大大不覺得嗎?
往往
書本上教的與實際出社會後碰到的卻不一樣?
若真的完全按書本去操作
可能結局會很慘
書本教的往往是~理想
生活上卻往往是~現實


生命是自己的
若是我的孩子或家人
以上問題
我都會希望他們禮讓
因為讓一步~~~海闊天空

此篇文章於 2011-02-16 04:52 PM 被 syc0527 編輯。 原因: 有錯誤
syc0527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6, 04:45 PM   #94
真愛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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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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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變口水戰了
1.我再次強調自己是會讓的人
2我一樣是那個會超速超車的人.但是我並不覺得開在內線速度在法規内的人一定要讓我
3.我只針對標題高速公路內線超車道行駛最高速限110KM~可以不管其他欲超車的車輛嗎?來陳訴 國道法規給的就是這樣
3.我想請問syc0527大大.今天如果被插的是你的親人.你還會說出一樣的話嗎
如果前面有一台在規定速線的車.而你正在加速超車.請問你可以直接撞上去.然後
去上香告訴死者因為內線超車道所以你死活該.去法庭上告訴法官.因為內線超車道
所以我撞死他是應該的.
被喝醉的撞到因為你沒讓所以該死
過馬路被闖紅燈的撞因為你沒讓所以該死
你真的覺得這樣說的過去嗎
4.所謂自私就是沒有為別人想的人都是自己想自己對
反正大家都自己想自己對.那還要警察幹麻.那還要法律幹嘛

至於我開的多快...這應該離題了吧.只是我在超速後會為別人想
而大部份的人都認為比我慢的都該死
今天人家會讓是覺得遇到飆仔.不想自己受傷才讓開
並不代表超速的就可以橫著走
我一直期待大鵬彎的國際賽道完工
現在看來
這樣的台灣人到底有什麼資格要求開放賽道
到時候只會有更多的飆仔在街頭橫行而已

此篇文章於 2011-02-16 04:53 PM 被 真愛玩 編輯。
真愛玩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6, 05:38 PM   #95
syc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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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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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非認為那些沒讓的人~該死
我只是敬佩他們~~~~~不怕死
人嘛!
能伸能屈
視時物者為俊傑
贏不了人時就讓一讓
幹麻
人家拿槍自己拿刀
還要硬幹?
吃虧是自己!
人家喝酒醉了~是他不對
但也無需用自己的肉體來證明阿?
痛的是自己
當然對方也會受到逞罰
但是自己又何苦去硬幹呢?
除非對方是衝著自己來的
這就不是讓不讓的問題


明明自己是路人甲(讓一讓他~其他問題是他自己要負責的)
何必硬要把自己弄成是當事人?(若是硬和他幹起來~自己原本只是路人甲~搞不好就會變當事人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又不是有利潤
幹麻給自己包工程回來作

真大~~有得罪之處抱歉啦
只是喇賽而已啦
syc0527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6, 05:52 PM   #96
杏仁
游客
 
文章: n/a
其實這種事並沒有絕對.這跟法規也沒關係...因為有無超速並不是開車的人自己認定的..
不然像時速表掛了.有30公里的落差.那後方車輛不就幹爆了..要不要禮讓在於個人道德修養..外國有辨法做到內限道為真正的超車道.或無限速道路.也是因為外國人道德修養
可以做到這樣..台灣就算了吧..上梁都不正了..更何況下梁.
講句實話.人家道德差.我們再怎麼幹.也沒權利要求人家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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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02-16, 06:12 PM   #97
真愛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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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yc0527 查看文章
我並非認為那些沒讓的人~該死
我只是敬佩他們~~~~~不怕死
人嘛!
能伸能屈
視時物者為俊傑
贏不了人時就讓一讓
幹麻
人家拿槍自己拿刀
還要硬幹?
吃虧是自己!
人家喝酒醉了~是他不對
但也無需用自己的肉體來證明阿?
痛的是自己
當然對方也會受到逞罰
但是自己又何苦去硬幹呢?
除非對方是衝著自己來的
這就不是讓不讓的問題


明明自己是路人甲(讓一讓他~其他問題是他自己要負責的)
何必硬要把自己弄成是當事人?(若是硬和他幹起來~自己原本只是路人甲~搞不好就會變當事人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又不是有利潤
幹麻給自己包工程回來作

真大~~有得罪之處抱歉啦
只是喇賽而已啦
syc0527大大言重了.沒有得罪啦
網路本來就有不同聲音
大家提出來求個進步
一些過程會讓人更加成長
真愛玩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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