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在讓愛車被吊走囉 (無內容)
[br][br]-=-=-=-=- 以下內容由 文森 在 2007年03月08日 10:58am 時新增 -=-=-=-=-
不要再笨笨的讓車子被吊走.....妙招?!
不要笨笨ㄉ讓車子吊走 ....................妙招 ?!
如果車子當場被拖吊---有妙招(來自交通部的 Email)沒啥好爭議!
畢竟大家都是∼傻國民∼他拖你車..你拆他牌..很多拖吊車駕駛拿的是小型車駕照,
而拖吊車駕駛必須使用大貨車駕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1條﹚,
試想我今天有大貨車駕照,跟你去開小拖車到處找案 累的半死....
一個月多少錢? !所以很多在路上跑的拖吊車根本就是∼∼∼無照駕駛 !!!
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21條 第1項第3款
「持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連結車、大客車、大貨車者處6000-12000 元
並禁止其駕駛扣留其車輛牌照」所以下次當你遇見態度惡劣的拖吊車司機要拖吊你的車輛時,
無須與他爭辯,向當班的員警 (隨車員警) 要求拖吊車司機出示駕照 .......很容易賓果的 !!!
如果他拿的是小型車駕照的話,先請員警開他一張無照駕駛,再拆他車牌。
如果連員警都很機車,袒護拖吊車而不理你對拖吊車的指控,
繼續讓無照拖車駕駛進行執行公務,
你還可告他「瀆職罪」﹙通常事情發展到如此拖吊車都會放棄拖吊,逃之夭夭ㄉ﹚。
大家多多轉寄...不要讓拖車的"白色恐怖"太囂張怎麼樣,我們是不是也很機車ㄋ?!
不管你開車還是坐車但我覺得這封mail還不錯所以分享給大家希望對您有些幫助~
如果車子當場被拖吊 ---應有妙招.....
誰叫我們係"法政系ㄉ學生"ㄋ ?
!哈哈哈 !!!法律學以致用 !!!
實用法律小常識與您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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