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引用由杏仁在 2008/02/21 00:01am 發表的內容:
申請記錄不用向警察申請..號碼本人就可以向手機電信方面申請記錄..等記錄下來.再拿通聯記錄向法院提告...可省去警局吃案或文件往返浪費時間..
-=-=-=-=- 以下內容由 杏仁 在 2008年02月21日 00:16am 時新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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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是正確的流程喔...或者更快的小技巧...向警局備案(因案由看是恐嚇或騷擾...等)備案時記得要求開立三聯單.(有些較懶惰.GY的可能不開立或講一堆沒營養的勸你打退堂鼓).再持報案聯單到您門號公司(找直營較好.因會有該區主管)說明事由及我們需要申請的項目(最好連電話客服也一起申請)
因資料要從台北總公司調出再寄去您所申請的門市.通常會告之約需7個工作天左右.但常常更久...而且都無法給個確切時間(只比懶散八股的公務員好一點點)~這時在申請時.要堅決強勢.字證嚴詞地告知接洽此事的人員.這事件已進入刑事案件.警方在等貴公司的資料.煩請務必加快流程速度或將之視為急件處理.否則若擔擱到警方辦案.一切後果請自負!!
P.S這樣通常會收到更好的成效.小弟接觸過好幾次類似案件!
但切記言詞.語氣是肯定.堅定....但態度一定要和善良好.或有點裝可憐.有禮~~不然會收到反效果喔!!
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
杏仁兄待人處事這ㄇ NICE~~在CCT裡.相信大家對他絕對是褒多過貶很多很多...So~~~~會在人群中消失的一定不會是杏仁兄.而會是那位"無號碼來電"....... :em07: :em07: :em07:
大家會支持您的.... "杏仁兄"...推~推~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