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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10-24, 08:46 AM   #1
wald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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翹X器只攜未用,不違法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762560/IssueID/20111024

話說每個男人身上也都"隨身"攜有"凶器"一支,只要不亂用,不應被視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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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10-24, 10:28 AM   #2
wald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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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今日水果報:
【劉志原╱台北報導交通部四年前頒布函釋,明令車輛裝設車牌旋轉器,不論有無使用一律開罰,女子韓韡辰(韡音同偉)就因機車裝「掀牌器」,被罰五千四百元並吊銷牌照,但台北地院定認定交通部函釋屬「法條解釋之誤認」,掀牌器只裝不用未違法,裁定撤銷罰單,韓女免罰。

仍可見到車號

二十六歲韓女今年三月騎機車行經北市林森北路,遭警攔查發現車牌裝活動式掀牌器,當場開單告發。韓女聲明異議,主張當時沒用這項設備規避查緝,且車牌沒裝在不該裝的位置上,警方仍可看到車號,並未違法。

全案仍可抗告

法官說,《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定「車牌不得變造損毀、……裝置旋轉架、……使不能辨認牌號,如有污穢至不能辨識車號,應洗刷清楚。」顯示法條僅規範車主兩項義務:「車牌應掛於明顯位置」、「行進間車牌應保持清晰」,未規定不能裝掀牌器,只要不用就不觸法。法官說,警方過去都依交通部函釋,只要發現裝設掀牌器,一律開單告發,但交通部的函釋已超出法律授權範圍,裁定撤銷罰單。全案仍可抗告。
waldner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10-24, 10:40 AM   #3
A30440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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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意思就是可以裝但不要隨便用就對了.....
A304403A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10-24, 11:16 AM   #4
小小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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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4
精華: 0
請問 要在哪裡裝 ?? 馬上來去裝 !!
小小勳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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