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引用由andy3008在 2009/05/14 10:28pm 發表的內容:
紅包包下去 , 甚麼都OK了 , 法治只會欺負無知的人民 ~~
廣告內容玩的是文字遊戲 , 要如何達到廣告效果及規避刑責, 公司都經驗老道
加上公司會有法律顧問 , 呵呵 ~~ 這類廣告小弟聽聽看看而已 , 信者恆信 ,
至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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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鈺的廣告詞:有一分證據講一分話.
我不認為現在的基層公務員還會有這種紅包文化,更何況人力精簡,很多都是約聘僱人員,他們敢收嗎?他的長官敢收嗎?不怕被檢舉媽?人心隔肚皮,貴為前總統,怎麼會知道有人還敢出賣他呢?或許有少數不肖份子,但並竟是少數,以偏概全的說法,是會傷了大多數無辜公務員的人格與尊嚴,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是沒錯,但法律是不會去無故欺負自己的人民,法律是讓人民知道自己生存在這個國家所要盡的責任與義務,讓行為有所規範,而政府是受多數人的託付,以管理這個社會秩序,但這種以訛傳訛的說法,個人無法苟同,除非本身有這種經驗,不然所謂的紅包文化在哪裡呢?廣告當然是創意行銷的一種手段,其目的無非是希望吸引消費者的目光和注意,達到銷售商品的目的,而目前能標示的文字和廣告詞彙,在衛生署歷年的公告及函示裡面均有詳細的說明,誇大不實的療效當然要避免,因為那是誤導消費者的行為,當然不能為之,就好比喝酒不要開車,情願坐計程車,那是避免傷害別人也傷害自己的不二法門,法律是死的,明明白白訂在那裏,在不懂的情況下又沒時間去研讀法條的同時,當然需要一些法律諮詢的工作,那也是相對保障自己及保障消費者的負責任態度,我個人並沒有關節及骨骼方面的疾病,也並沒有這類藥品的需求,更不是專業醫師及藥師,所以我也無法對維骨力這個藥品,陳述他是否有效或無效,但我所要強調的是一種觀念,是非公理自然有一把尺,除非有確切的證據,我強調"證據",沒有確切的證據,是不能隨便指責公務員有收紅包的,沒有確切的證據,是不能說這個商品是無效的,縱使全世界只有一個人服用了有效,逞口舌之快是損人而不利己的,好比李慶安的舔耳案,吳敦義被人誣陷的錄音帶事件,這些都是不道德的,這些都不是法治在欺負人民,而是人民用道聽塗說的方式去傷害另一群人,人與人之間為了本身的利益去互相鬥爭傷害,不斷的造口業而沾沾自喜,我相信人性本善,如果能把眼光都朝向光明面,多數的正面思想必能照量少數的黑暗,營利事業當然是以營利為目的,但相對的有企業道德和企業責任的公司並不在少數,正面的態度去看待事物,這個世界只會更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