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引用由小任在 2009/11/04 01:50am 發表的內容:
我想還是買錄音筆跟每講電話都一定要錄音喔..這種惡房東真令人髮指阿! 比較起來我發現我們家的房客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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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任大:錄音行不通的,因為不一定能當作呈堂証供,要錄影,
正隆大:DTM的建議行通,行車記錄器放大門上方錄影.這樣就都不用狡辯了!.
另外,我個人還是建議你搬家吧,都這麼僵了,怎麼住?我知道你心裡覺得現在搬家不方便,如果你老婆沒在上班,那就先回娘家住一下吧,等你搬完家都安頓好了再去接老婆回來,這倒是比較折衷的方式,希望你能順利解決問題!
有沒有考慮買房子阿?貸款的問題或許我可以幫的上忙!